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自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以下简称“两费”),停征“两费”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两费”取消,我县个体工商户每年可减轻负担约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