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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建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机关的一场自我变革、自我完善,是为建立现代行政管理体制而破旧立新的一项艰巨工程。2000年以来,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积极转变,打造便民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我县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先后连续进行了二次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又对行政许可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改革审批方式,规范审批准程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尤其是县审批中心成立后,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不断增强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保障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监督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同时也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

我县这几年该项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茅,县卫生局在全市率先设立卫生行政许可科并驻进县行政审批中心,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核心的软环境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与发展的新形势和上级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单位领导对软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服务意识不强。少数职能部门把部门利益考虑的较多,缺乏全局观念。考虑群众利益、服务群众、便利群众观念不强。个别部门和单位窗口未按承诺时限内交付,不时的还有事难办的情况发生。三是办事效率由于体制上仍存在障碍而达不到理想的快速高效境界。现在窗口仅仅是“收发室”窗口工作人员,如同接件员,具体审批还得交回原单位各科室办理。四是个别中介机构在收取中介服务费用上是否真正做到收费项目合理,收费价格适当,降低申请人的办理费用等方向还有进一步可探讨的余地。

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我县经济软环境建设,制约了我县经济的发展,不同程度上也影响了党和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根据上月底我省发改委在象山县召开的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省政府在“2007年浙江省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中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我省2007年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文中明确指出: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完成非行政许可项目的规范清理工作。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积极探索建立高效规范的网上审批系统。开展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处(科)室集中、职能归并到位、审批职能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权限到位的“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审批行为,研究制订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条例。同时,象山县作为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先进县,其所介绍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丰硕成果,非常值得我们借鉴。根据我们遂昌的实际,在充分肯定这些年我县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较好成果的基础上,找出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之处,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打造便民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服务,我们建议,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和部署下,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即进行第三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将我们对开展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一些粗浅想法和建议分述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世贸组织规则要求为导向,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核心,牢固树立创新意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方式,继续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行政管理手段和方式的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和加强行政监督;推进政府职能的有效整合,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深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

三、要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1、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清理工作

在上次全县行政许可清理的基础上,以缩减项目、减少环节、健全制度、强化服务、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纳入考核为目标,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每一保留事项的实施机关、实施程序、申报条件和收费依据再次进行全面清理。

2、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充分发挥现有的审批中心服务窗口的潜能,进一步扩大受理范围,拓展服务领域,规范运作程序,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要根据行政许可法关于效能和便民原则,做到许可(审批)项目应进尽进,以不进为例外。

二是要确立统一受理科室——行政许可科

本着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全县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机关各部门,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能进行梳理,在坚持编制数、内设机构数、中层领导职数不增加的前提下,调整内设机构职能,撤并设立行政许可科,将行政许可职能与行政监管职能相对分离,统一由行政许可科承担本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能。

3、狠抓“项目”、“人员”、“审批权力”三到位

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推行行政许可科进驻行政审批中心,各部门行政许可科代表本机关承办行政许可事项,把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窗口集中办理,各部门制发书面授权文书,实现“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独立办理。”

4、深化政务信息公开

在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同时,要做好政务信息内外公开工作。各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应公开的内容。同时要向单位内部人员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并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5、培育和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

从我县中介机构,行业组织的现状出发,培养和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引进外地中介机构,开展有序竞争,打破区域垄断。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实行行政机关与中介机构人、财、物彻底脱钩。取消行政隶属关系,促进中介机构诚信经营。

6、完善集中统一的招投标服务平台

进一步推进招投标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统一进场,管办分离原则,进一步理清职能,规范程序,加强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公共资源配置等各类招投标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交易中心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

7、建设网上行政服务平台

积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企业和公众提供更多的政府审批、招投标等相关业务信息和政策查询、业务咨询等,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和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技术支持。

8、健全行政许可(审批)责任及其追究制度

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法制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部门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职能情况进行定期监督、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县行政效能,监察投拆中心要做好社会公众和申办对象投诉受理工作,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分别追究行政许可(审批)部门、部门领导和具体行为人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县主要领导牵头,部门一把手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组织专门班子,落实工作责任,拟定具体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在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起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任。

2、加强责任感,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为确保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拟制订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考核办法。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范围,按考核结果严格实施奖惩。

3、加强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健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监督检查制度、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各部门要主动接受县人大、政协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县法制办、监察局应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和指导。

4、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改革进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善于吸收和利用外地的有效做法,力求改革有新突破。

以上想法与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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