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布浙江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以及党政干部廉洁自律明令禁止的不准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效能办及时出击,针对前一个时期机关工作人员中餐饮酒、驾驶公车、公车私用有所反弹的现象,组织人员进行了明查暗访。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执行情况较好,但也有少数单位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禁令、规定。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县纪委监察局、效能办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单位领导及当事人认真分析原因,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执行好相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通过检查,触动了全县各级机关工作人员,有力地推动了广大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规的自觉性,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