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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资源配置走上“阳光之路”


    为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加强对建设项目、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大交易活动的监管。遂昌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以“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为总体思路,以“公开、公平、公正”和“增收节支”为目标,整合规范有形市场,着眼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使资源配置走上了“阳光之路”。
    一、建立了监、管、办相分离的运作体制。
    实现了监、管、办分离,机构分设和职责分开。对招投标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交易活动由此更加公开、透明。监督管理权归属招管办,行政处罚权仍归属原职能部门,交易中心的工作受招管办的管理和监督,彻底改变了原职能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实现行政行为与市场行为分离,规范了公共权力运作。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一部分从相关职能部门择优抽选,但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等一切关系与原职能部门彻底脱钩,使工作人员不再“身在曹营,心在汉”,有效避免了原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招投标的可能;另一部分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考。有效地降低了以权谋私与权力寻租的可能性,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二、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招投标交易有章可循和阳光操作。
    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了规范四大交易活动的一系列的规定和办法,形成了程序严密合法,流程科学合理、手续方便简易的交易服务制度体系。保证了招投标交易活动有章可循,有序操作、阳光透明。同时还严格规范内部管理,制定了安全保卫、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学习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办公用品的采购遵循“廉洁、节约”原则,大到工程装修,小到窗帘纸杯一律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防止腐败从内部发生。
    三、智能化、科学化管理杜绝招投标暗箱操作
    为杜绝暗箱操作,我县招投标中心还建立了智能化管理系统。配备了信息公布,视频监控等服务设施与监控系统。实现了评标过程程序化、监控手段智能化和全程动作公开化。
针对过去招投标活动普遍存在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标围标现象,采取多渠道的公布招标信息,在相关网站、媒体、指定地点全面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并在“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上将所有招投标的政策法规文件、公告信息、建议投诉、招标信息与中标结果等全部上网公开;视频监控记录交易活动全过程;多媒体开标系统真实地反映了投标人的响应情况;评标时采用屏蔽器干扰通讯,完全切断了评标专家与竞标单位的联系。评审专家的管理和使用抽取工作实行分离制度,县招管办负责专家库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负责使用抽取等具体工作,专家通过电脑随机点击抽取,临时通知,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活动中,招管办只负责监督,不插手具体评标活动,使评标真正由专家“说了算”。
    四、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拓展业务范围
    随着我县招投标机制改革运行近一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进入平台的新业务不断得以延伸和拓展。除全县的四大交易外,储备粮拍卖、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旧城改造拆迁中介服务、城东电站旧设备出让、河道卫生保洁、山林承包、农业部门的小流域治理等等都进入了平台统一交易,有些单位还将低于县政府规定数额要求的交易项目,纳入平台阳光操作。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操作程序,如试行建筑工程项目代建制;抽签确定入围队伍,并采取适当扩大入围人数限额来避免串标和围标的可能;全面推行工程清单招标;建筑工程招投标除了特殊规定的以外一律不采用邀请招标,杜绝了“人情风”、“走关系”的现象;以招投标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中标的拍卖中介服务机构和拍卖师实行佣金提成激励等等。
    五、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监督”,确保阳光下交易。
    为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保证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各类交易活动进入平台后,必须接受立体式多层次监督。1是着重于对人的执纪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管办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通过现场巡查、重点督查、受理相关投诉和专项执法监督等方式,对平台工作人员进行执纪检查。2是着重于对事的监督,招管办下设督查科和管理科,对交易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工作人员的执纪情况进行全程督查,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3是着重于处罚的行政监督。平台建立后,原职能部门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和具体操作,而是会同招管办依法对招投标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真正实现了行政行为等市场行为的分离,确保了招投标市场的有序竞争。4招管办、交易中心还受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的专门监督。5面向社会聘请“阳光监督员”, 开门纳柬,自我加压。在人大、政协、业主、投标人(供应商)、各职能部门、新闻单位、社会团体中聘请熟悉招投标业务的“阳光监督员”,集思广义,自我提高。
    六、硬件投入为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为整合资源,县政府将原遂昌火柴厂包装车间总面积约4000多平方米的三层框架结构建筑及空地划归新的招管办、招投标交易中心和审批中心使用,并安排了150万元用于新的招管办、行政审批中心合属办公大楼装修。新大楼的交易大厅有1000多平方米,有大小两间开标室,封闭评标区内设卫生设备,在服务窗口外还增设了银行窗口,能为客户提供咨询、登记报名、缴费等一站式服务,真正给交易双方营造起“家”的感觉。新的招管办办公大楼装修现已完毕,计划于11月完成搬迁。
    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开展事前监督。要求发展、建设、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核、招标核准、文件备案等前期环节,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核把关,谁审核谁负责。二是加强事中监督。严格执行出入凭证制度,设置了会员证、评委证、监督证及工作人员证等证件,相关人员一律佩证进入开、评标定,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以保证开、评标工作的严肃性和安全性。同时,要求参与现场监督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监督,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程序、内容和方式。三是巩固事后监督。实行中标公示制度,凡有异议和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坚决进行纠正,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2005年1—10月份数据显示:共完成交易117个,交易总额61051.5万元,节约率12%。其中建设工程交易项目68个,总预算45921.56万元,实际中标金额38933万元,节约项目资金6988.48元,节约率15.8%;政府采购33批次,总预算价1035.2万元,合同成交价926.3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108.88万元,节约率10.5%;服务类交易项目16个,评估值 14085多万元,成交额17460多万元,增值3434.6万元,增值率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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