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结合党的作风建设工作,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严肃性,日前,遂昌县纪委监察局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对2004年度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受党纪处分的11人、政纪处分的1人,其中4人多发工资19770元,坚决予以纠正。此举进一步严肃了党纪政纪,促进党政干部作风建设。
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相关单位对党纪处分宣布、党纪政纪处分归档、年终考核方面的工作都能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到位,同时发现有2名受党纪处分人员的工资因司法机关与当事人所在单位没有及时传递信息而影响调资和停发,另2名受党纪处分人员的工资是因工作人员操作疏忽而受影响。为此,县纪委向这些单位发出了书面函,要求他们作出纠正,将多发的工资扣回并上交县纪委。
严肃党纪、政纪是加强党政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为此,遂昌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将每年组织一次检查,所有处分决定都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执行到位,对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出,坚决予以纠正,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也要求司法机关及时将相关人员受刑事拘留、逮捕、判刑的情况通报人事部门,便于人事部门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