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高热症主要是猪蓝耳病,或同时感染或继发感染圆环病毒、细菌性等疫病。由于引起高热症的病原污染广泛,又因我省生猪密度较高、流动大、进出频繁等,如果饲养场(户)防疫工作稍有疏忽,随时都有发生的可能。防治工作要采取综合防疫技术,重点要落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饲养管理:饲养密度要保持适中,在夏秋高温季节必须要降低饲养密度,同时要采取通风降温防暑措施。在饲养过程中,尽量减少猪群转群和混群次数,降低应激因素。努力改善饲养管理条件,不使用霉变和劣质饲料,保证充足的营养,在饲料中适当添加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尽量多喂青绿饲料。规模饲养场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动物防疫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必须进出的人员应更换工作衣靴并消毒,进出的工具也要彻底消毒,各场所的工具应固定使用,要实行规范化、标准化饲养方式,增加猪只的抗病能力和防止疫病传入。
二、实行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从分娩、保育、到育成均严格采用“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做到同一栋猪舍的猪群同时全部转出。不能将不同批次的猪混养,也不能将不同地方来源的猪混养,更不能将外地调入的生猪与本场猪混养。
三、做好饲养场的隔离消毒工作:从外地调入种猪时,事前应检疫合格并隔离饲养观察1月,临床健康并经实验室检测无病原时,才可进场饲养;引进肉猪饲养时,也要分区隔离饲养。及时清除猪舍和环境中粪便及排泄物,保持清洁。为降低和消除猪场内污染的病原微生物,应坚持执行定期消毒制度。道路、环境等可用生石灰消毒;对工具和已养猪的猪舍要用腐蚀性和刺激性没有或小的消毒剂消毒;在高温季节,应对猪舍增加带体消毒次数;发病猪舍每天要消毒1—2次;猪已全部出栏的猪舍,要彻底清栏消毒,空置几天后才可引入新的猪群。
四、做好免疫接种工作:要按照免疫程序按时接种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疫苗,并根据本场的实际情况,接种伪狂犬病、链球菌、大肠杆菌、猪副伤寒等病的疫苗。新生的或购进的生猪应及时补免,要确保免疫质量。接种疫苗时,要注意人员和器械的消毒,避免通过疫苗接种传播病原,要做到一户一个注射器,一猪一个针头;抽疫苗的针头应固定使用,决不可用来给猪注射疫苗。为避免免疫空白,要定期采取血清,送实验室进行免疫抗体的监测,发现抗体不合格的,要分析原因并及时补免。
五、加强疫情监测和积极治疗:各饲养场户要天天关注猪只的健康状况,各地乡村疫情测报员应做好疫情测报工作,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经常对规模养猪场户和农村散养猪开展巡查,并开展实验室的猪病监测工作,接到群发性高温病猪疫情报告后,要及时开展诊断,并采集病料进行实验室检验确诊,做到发现及时,监测到位,措施有效。
若猪群发病,要对整个猪群多喂青绿饲料,补足维生素和电解质,改善饲养环境,采取通风降温等措施。对病猪同时采取对症疗法和使用有效的抗菌药物以控制继发感染,但不可滥用和多用抗菌药,否则会损害肝肾等实质性器官,降低生猪抵抗力、增加死亡率。对病猪治疗重在加强营养和护理,应主要使用营养类药物,尽可能地保证机体免疫功能不衰退,并能恢复与增强猪体的体质。病猪舍应天天实施带体消毒。对同群未发病猪,也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六、实施无害化处理:当一个地方发生流行猪高热症后,应停止一段时间猪只的流动,养猪场户的生猪做到不进也不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同时,按照我国《动物防疫法》,严禁贩卖病、死猪,也不能屠宰病死猪自食。病死猪切不可任意抛弃,必须采取深埋、化制、焚烧等处理措施,病死猪装运前用消毒药进行全面消毒、并用密封的容器包装和运输,事后运输等工具要彻底消毒。
来源:浙江省畜牧兽医局 作者:顾小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