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围绕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探索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推进农村基层惩防体系的构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8月21日,由县纪委牵头,在组织部、农业局、民政局组成的工作组和云峰镇党委政府监督下,我县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云峰镇长濂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成立。这标志着我县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全面启动。
村务监督委中会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组织,在镇党委指导、村党组织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对村务及村干部公、勤、廉等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