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和省审计厅的紧急部署,遂昌县审计局于2008年5月28日起,对我县各界捐赠汶川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拨付和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审计。
截止到7月18日审计时:我县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收到全县各单位和个人捐款共计651.61万元,县财政安排30万元,接收全县共产党员特殊党费89.39万元;已上缴中国红十字总会13.95万元、市红十字会170万元;暂存县慈善总会471.24万元、县红十字会26.42万元。特殊党费89.39万元已全部汇缴上级组织部门。
根据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最新指示精神,结合当前救灾工作实际,我县上述暂存县慈善总会的救灾款将听候省民政厅统一安排。
本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将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继续进行跟踪审计。
遂昌县审计局
200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