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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遂昌县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面向退伍军人招聘城建监察协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
遂昌县户籍退伍军人(以2008年9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仪表端正;
2、具有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米以上,2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三、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08年10月6日-8日。地点:遂昌县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遂昌县妙高镇公园路65号);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军人退伍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交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08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在遂昌县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时间: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综合卷),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数的按实有人员数参加。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后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不低于800元/月,并交纳相关社会保险。
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建设局
二00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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