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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遂政发〔2003〕57号
2006-08-17

 

 

 

遂政发〔2003〕57号

 

遂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我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充分发挥其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奋斗目标,确立基础教育的战略地位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确立基础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基础教育作为我县科教兴县的奠基工程。

2、基本目标:①实施高标准高质量“普九”。至2005年,小学、初中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达100%,改善办学条件,消除危房和薄弱学校,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规范化,力争创办省级示范性初中、小学各2所。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完成职教园区续建工程和遂昌中学配套设施建设。到2005年,初升高比率达90%以上,力争创办省一级普通高中、示范性职业中专各1所。 

③重视和发展幼儿教育。发挥县示范幼儿园示范龙头作用,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并发挥其对村办幼儿园(班)的指导作用。到2005年,3—5周岁的幼儿能基本入园,积极探索03岁教育,力争创办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一所。

④到2005年,力争创建浙江省教育强县。

二、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3、进一步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的教育工作责任。

县人民政府对基础教育负主要责任。抓好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学校建设和布局调整;统一发放教师工资;负责中小学校长、教职工的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调整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负责中小学校舍项目规划、立项;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开展助学活动;帮助乡(镇)改善办学条件,对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教育工作和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

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相关责任。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及相关政策处理;积极筹措教育经费,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基础教育发展。

三、健全保障机制,筹措教育经费,多渠道加大基础教育投入

4、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基础教育特别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投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依法确保政府教育对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依法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5、保证中小学公用经费来源,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由县财政部门会同县教育、物价部门提出方案按省定要求和标准施行。公用经费除从杂费中开支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予以安排。社区青少年教育机构利用社区力量和学校教育资源,举办学生自愿参加的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的课外培训班等活动,经县物价部门批准,可按成本收取费用。中小学要严格按财政、教育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杜绝中小学乱收费。

6、建立帮困助学制度。通过政府补助、接受社会捐资等方式筹集帮困助学资金,以发放助学教育券的形式,对基础教育阶段的三残儿童少年、特殊家庭子女和贫困家庭子女给予补助。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和完善开办贫困大学学生助学贷款项目,继续办好农户助学贷款业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7、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按照县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政策》的规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学校总体规划,积极创办民办全日制学校,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取缔违法违章办学行为。

8、加快学校布局调整步伐。提高对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高中集聚县城,初中相对集中,小学就近入学”的原则,“整体规划、分期实施”,到2006年基本形成 “2632”的中小学办学格局(即:高中2所、初中6所、小学32所)。推进幼儿园布局的合理化、规模化,县城建城区内创办2-3所上等级、上水平、上规模的幼儿园,新拓展城区内按照小区配套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幼儿园,各镇(乡)创办一所以上中心幼儿园,带动薄弱幼儿园升级改造。

9、加大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按照“五年筹资三年建设”的要求,2003至2005年县政府筹集2亿元以上资金,实施布局调整和破旧校舍改造两大工程。鼓励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通过补助、捐赠等形式资助学校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开展部门与联系乡镇学校结对活动。

10、加强校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将学校布局调整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教育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制,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产权管理。教育部门负责全县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乡镇政府、计划、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和协助做好教育建设项目的实施。

11、加强教育存量资产管理。充分盘活和利用现有教育资产,确保规划保留学校和农村幼儿园的办学需要,延长存量资产的使用年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处置学校资产。不承担办学任务的学校资产,由教育部门会同当地乡镇、村予以盘活处置,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学校布局调整和改善办学条件。

五、夯实教育基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2、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德育工作体系和德育评估、奖励机制。组织有效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抓好三级道德教育试点工作,促进校园文化及周边教育环境不断优化。

13、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育教学过程。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确立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主动性学习,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加强科技教育和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动手能力。健全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学生素质评价制度。

14、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教育和英语教育。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信息化装备投入机制。县财政从2003年开始每年安排5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装备。2003年规划保留中小学基本开设信息技术课程,2004年基本建成教育局域网,实现校校通。加强英语学科师资培养,2004年小学三年级起基本开设英语课程。

六、健全激励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15、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与水平。以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健全教师培训制度。

16、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通过名师名校长、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以及星级教师的评选和培养,形成我县骨干教师队伍的梯级结构。县政府每年至少安排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名师名校长的培养。

17、大力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进口关。推行定编基础上的教职工聘任制,严格实行县城教师考试录用和农村学校“双向选择”办法,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新机制,实现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逐步推行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社会化,减少非教学人员。

七、依法治教,分工协作,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基础教育发展

18、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计划、财政、税务、物价、人事、劳动、公安、建设、土管、农业等部门和金融机构要通力合作,依法行政,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青妇等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发挥各自独特的组织优势和社会影响,共同推进素质教育。

19、加强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和督学相结合,深入开展对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查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府教育投入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认真做好“两基”巩固提高的年审以及高标准高质量“普九”和扫盲的评估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和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估机制。

20、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及教育、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二○○三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教育    改革    发展     决定

  抄送:市政府、市教育局,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9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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