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政府及时发出《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普查办。并责成全县20个乡镇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进一步提高对经济普查工作的认识
认真组织学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当作一项促进遂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制订好工作计划,落实好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充分估计经济普查工作的困难与问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三、扎实抓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以及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经济普查的宣传。
二是结合法制工作,动员普查对象依法接受调查。针对当前社会公众怕露富、怕收税、怕泄露商业秘密等情况,针对普查的厌烦情绪增多和调查配合程度越来越低的情况,结合法制工作,重点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法》,使每个普查对象都能明确自己在普查中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地接受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调查。
三是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恪守职业道德,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严格保守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取得的任何资料,严格限定仅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进行处罚的依据。以诚实守信、扎实有为的工作作风,打消被调查者的思想顾虑,提高被调查者的配合度。
四、加强协调和督查,确保第二次经济普查取得圆满成功
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要求,制订好质量控制方案,把确保质量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普查岗位责任制,对普查实施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都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以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狠抓贯彻落实,推动全县工作的均衡发展。对普查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将监督结果以公开报道、内部反映、通报等多种方式披露。对于措施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和部门,及时提醒,限时整改,以保证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