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问题解答
  • [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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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问题解答(一)

     

    1、商场内出租的柜台如何清查?是否要单独填报清查表?

    答:租用商场柜台独立经营,包括虽由商场统一收销售款,但商场采取把销售款返回给经营者的,根据经营者的登记执照确定单位类型。未进行登记注册的承租单位,实际经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作为个体经营户。

    2、出租车公司和货运公司中若有挂靠单位,如何划分单位类型?

    答:出租车公司和货运公司的普查表中只能包括自己经营的部分,挂靠的视其工商登记执照确定单位类型,无工商登记证的作个体经营户。

    3、村或社区的医疗站如何界定单位?

    答:由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派遣医务人员的村和社区医疗服务单位,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可作为派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领取民政部门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卫生部门发的个体行医证的,作为个体经营户;由村或社区兴办,申领相关证书,雇用医务人员的,作为村委会(居委会)的产业活动单位;但虽由村或社区兴办,申领相关证书,实际是承包给有行医资格证的个人的,作个体经营户;承包给无行医资格证的个人的,属于非法活动,不列入普查范围。

    4、报刊亭如何划分单位?

    答:报刊亭分成三类情况:(1)邮局附属的报刊亭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作为邮局的产业活动单位;(2)用邮局的营业执照,实际由个人或单位独立经营,只向邮局上交租金的,视同法人单位;(3)领取个体工商执照的作为个体经营户。

    5、由几个人组成的个体装修工程队,可能每个人都会承接业务,但干活都是这几个人,谁承接业务谁召集干活,而业主只与承接业务的那个人结算。这种情况如何登记?

    答:将承接了业务的包工头算作一家个体户。

    6、有些个体户早晚在两个固定的场所摆摊,是否作为两个个体户上报?

    答:作为一个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并在工作表备注中注明经营场所有两个。

    7、有些村合并之后原来各村财务上仍然独立核算,如何处理?

    答:合并后的新村作为村委会填报,独立核算的那几个村作为经济合作社填报。

    8、既有钓鱼、棋牌等娱乐活动,又提供餐饮的“农家乐”如何划分行业?

    答:按营业收入比重最大的活动划分行业。

    9、普查小区代码是否需要上报?

    答:普查小区代码不要求统一上报,但在数据录入之前,县级普查机构须将普查小区代码库整理好,并导入到全省一库的网络版程序中,格式按程序导入接口的提示做。

    10、本部的登记注册号如何填写?

    答:本部的组织机构代码最后一位如果是“B”的,则登记注册机关名称选“9其它”,登记注册号填“无”,否则按实际情况填写。

    11、规模小,单位数量少的市场是否可以不划为普查小区?

    答:凡正式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市场必须划为普查小区。

    12、建筑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如何清查?

    答:按在地原则进行清查。注册与经营不在同一个地方的,法人单位须在注册地填报611表,其所属的外地产业活动单位在经营地也要填报611表。多产法人单位在612表中要填报其所属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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