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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发价[2007]48号
各医疗机构及有关药品经营单位: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我省医疗机构第一批常用低价药价格等事项的通知》(浙价费[2007]27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医疗机构统一销售价格表》请登陆“浙江省物价局”网站或者登入“遂昌县门户网站/政务大厅/部门文件/发计系统/县发展和改革局”查询,网址:http://www.suichang.gov.cn/zwdt/bmwj/fjxt/xfzjhj/。
附:浙价费[2007]275号文件。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 药品 价格 通知
抄送:市发改委,县府办,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人事劳动社保局、县监察局、县价检分局。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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