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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发投[2008]13号
县水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遂昌县水文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遂水利[2008]51号)收悉,根据天津中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和丽水经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遂昌县水文站初步设计,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县城下游襟溪右岸(原纤维板厂厂址)。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780平方米,建筑面积1848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水位观测塔,标准化雨量观测场、水文业务用房等;其中水文业务用房包括办公室、资料室、水情室、水文资料整编室、防汛值班室、防汛会商室、会议室、物资仓库、食堂、车库、水政执法大队办公场所、城关水利水电管理站办公场所等。
三、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390万元以内,其中建筑工程费用332.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61万元,预备费18.6万元,所需资金通过上级补助和自筹解决。
请据此编制施工图设计。
附件:遂昌县水文站建设项目概算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水利 项目 初设 批复
抄送:县府办,财政局、建设局、统计局、消防大队、环保局、国土局。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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