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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发投[2008]14号
县水利局:
你局要求审批遂昌县防汛(水利)物资仓库工程立项的报告(遂水利[2008]23号)收悉,根据县政府[2008]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了做好我县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经研究同意建设遂昌县防汛(水利)物资仓库。项目选址在龙丽高速公路高路互通出口处;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5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物资仓库、值班室、防潮物资储藏室、卫生间、场地硬化、道路硬化、通透式围墙等,仓库建设风格和立面要与高速公路管理用房相协调,力求美观;项目估算投资12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通过上石马防汛仓库征迁补偿费和争取上级补助解决。
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批。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水利 项目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环保局、国土局。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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