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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大力宣传统计法制,营造依法行政的氛围,活跃统计文化生活,同时配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12.8《统计法》颁布24周年纪念日活动,根据市统计局丽统[2007]10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奖征集统计法制对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反映统计人的风貌、体现统计法制精神,积极向上,生动活泼,并符合对联基本要求的创作作品。具体要求:形式对称,内容相关,文字精练,节奏鲜明。
二、征集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楹联爱好者和全体统计人员。
三、征集方法
用纸质文稿邮寄到县统计局统计稽查科(在信封上注明对联征集字样,并在作品的背后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和详细的通讯地址)。
四、评奖方法及奖项
县局根据征集情况上报市局20副,由市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评奖等级及奖金标准由市局确定。
五、组织领导:
本次有奖征集统计法制对联活动,是我县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县统计“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统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精力组织,积极参与,并广泛动员广大楹联爱好者积极参加,使本次活动在简捷的组织形式上获得成效,在单一的作品形式上活得丰富的内涵。
六、参评作品上报时间:2007年12月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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