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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基本单位统计制度》要求,新增单位须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法人单位填写),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新增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
一、上报时间:2008年9月12日前。
二、上报方式:
1、邮寄,地址:遂昌县统计局统计科收(妙高镇车站路6号);
2、传真8125015;
3、直接送达:遂昌县统计局统计科(科技宾馆对面老电力局三楼)。
如有疑问,请与遂昌县统计局刘亦农联系,电话:8123949,641571。
三、时期指标填写2008年度预测数据,单位为千元,时点指标以2008年6月30日为时点填写。单法人单位不需再填写产业活动单位表,多法人单位必须将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填写齐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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