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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丽水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本局认真组织,扎实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现将此次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狠抓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方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经研究,成立了以局长吴法根为组长,副局长叶金元、纪检组长李益林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遂昌县统计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活动的具体开展。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本局以遂统[2008]16号文件发布了本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整个方案按照省、市局要求不折不扣在时间上、内容上保证开展学习、讨论。
二、强化落实,将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落在实处。教育活动方案发布以后,局办公室、稽查科牵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学习内容按照省局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进行,学习时间安排在干部夜学、月初工作安排会议上、月底工作小结会议上,学习形式采取干部自学、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领导作辅导报告,结合市局提出的围绕“要不要依法统计,敢不敢依法统计,会不会依法统计,需不需要加强执法,执法的目的是什么,如何提高执法效果,统计队伍是不是一支执法队伍,用什么样的理念指导依法统计”等问题讨论。通过一个月时间学习讨论,全局干部在法治理念上有了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上有了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统计执法工作充满了信心。同时对照检查,也清醒看到自己的不足,结合今年到兄弟县(市)学习考察情况,提出具体措施贯彻落实到今年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之中去。到九月十五日止,已实施统计稽查单位数35个,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0起。实施通报批评、当场警告行政处罚,有力维护统计法律的严肃性,从而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健全制度,促进本局统计法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一是谈体会。经过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对法治理念的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写出学习体会、总结。二是认真补课。结合市局汤陈联副局长、陈芳流处长来遂昌检查工作时提出的整改要求,本局认真补课,健全完善依法统计工作制度,以及统计执法责任制等。三是组织考试。认真布置全局17名干部职工参加全省统一的政府统计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四是撰写论文。按市局要求写出统计法制论文3篇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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