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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政策规定。为做好我县二○○八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现将《二○○七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明细表》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时间要求如实填报。
《二○○七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明细表》,该表请在二○○八年五月十五日前按时间要求报(送)到我处养老科。
1、缴费基数月为(1230——6151)。
2、标准费率为:单位19%,个人8%;
双低费率为:单位12%,个人8%。
3、6月10日前调整金额与社保核对后,通过地税申报缴纳。
4、工伤、生育缴费基数2008年最低为1230元。
今后各单位的职工如有变动,请及时填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变动情况信息表》于变动当月报我处养老科。联系电话:8122539
8130610
特此通知
遂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二○○八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