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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关于开展第二轮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8-08-29
 

 

各乡镇(部门)、县直属企业:

为建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我县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遂创和企〔2006〕1号)文件精神,在总结第一轮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开展第二轮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意义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两方面积极性,实现公正与效益统一的需要;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企业、职工“双赢”的需要。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认真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健全诚信体系,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职业道德水平,努力营造“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三、创建内容

(一)企业依法与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无违约现象发生;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

(二)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作息休假制度,保障职工健康。

(三)认真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按规定支付超时加班加点工资,积极开展职工工资测报工作;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签订工资协议。

(四)不得非法使用童工,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

(五)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企业安全生产“三基”工作扎实。

(七)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依法调解处理劳动争议,及时化解矛盾。

(八)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及其相应的组织,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建立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机制。

(九)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制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有效保障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十)加强职工技能培训,落实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健全和落实职工生活保障和文体活动设施,开展经常性的职工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十一)开展“强保障,促和谐”后勤服务“一条龙”活动,建立职工宿舍、食堂、浴室、托儿所(幼儿园)、职工活动场所等设施,保障和方便职工生活。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活动,促进经济发展。

企业有以下情况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非法使用童工;2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具体考核评价办法见附件1。

四、实施步骤

遵循“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注重实效、促进发展”的原则,由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8年9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广泛组织和动员企业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学法、懂法、守法;要督促企业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及时发现和改进问题,把创建作为企业依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

(二)自评申报阶段(2008年10月15日前完成)。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项保障职工权益的措施,对照考核评价标准先进行自评。企业自评由企业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其中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2/3)。自评结果应按照厂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后,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和自评的考核评价表(附件1)报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

(三)检查考核阶段(2008年11月底前完成)。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的企业进行检查、抽查,对群众有举报的企业,要逐一检查核实。

(四)公示表彰阶段(2008年12月20日前完成)。考核后拟评定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过县级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由县人民政府授予“遂昌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创建活动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评定(授予)诚信企业、先进企业、五一劳动奖状和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创建活动整体有序推进

(二)、部门联动。创建和谐企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会、劳动、卫生、经贸、安监、工商、公安、综治办、工业园区、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创建活动。对有法不依、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要严肃查处,责令整改。

(三)、精心组织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调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对创建活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劳动关系突出问题,要督促相关企业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要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四)、总结完善。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建立起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长效机制。要广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请及时报县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总工会)。联系人:叶石玄和,电话:8132539,电子信箱:zjscydh@163.com

附件:1、遂昌县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自查、核查、考核表)

      2遂昌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遂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遂昌县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doc
     附件2:遂昌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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