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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委〔2006〕22号

中 共 遂 昌 县 委
关于做好2006年乡镇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属各单位党组织:
今年第三季度开始,全县乡镇将进行换届,为确保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和县两代会农村代表推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做好2006年乡镇换届工作的通知》(浙委〔2006〕24号)及《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乡镇党委换届和县(市、区)党代会农村代表推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丽委办〔2006〕3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乡(镇)领导班子中来,进一步完善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这次乡镇换届后,乡镇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届期将执行5年任期,做好乡镇换届工作,是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关系到“十一五”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这次乡镇换届工作中,必须把握好以下要求:
l、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乡镇换届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农村党员认真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促进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乡镇换届工作的完成成效来检验学习成果。
2、要加强党的领导。换届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进行,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提出人事安排方案,切实重视代表的选举工作,认真开好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
3、要充分发扬民主。把发扬民主贯穿于乡镇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切实保障党员、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积极探索进一步扩大民主的途径,落实党员、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4、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乡镇党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确保换届选举的各项程序和每个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选民和代表严格依法选举。要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换届选举中遇到的问题。乡镇选举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要认真贯彻党委意图,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
5、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的换届和县党代会农村代表的推选工作要在2006年9月底前完成。乡镇人大、政府的换届工作在2007年3月底前完成。
三、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乡镇党代会代表名额以40名为基数,再按每50名党员增加1名代表计算。党员数比较多、经济比较发达、所辖村特别多的乡镇,可适当增加名额。代表的结构要合理,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乡(镇)、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干部代表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年龄45岁以下的党员代表的比例不少于50%;妇女和少数民族党员代表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乡镇,应安排适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党员代表。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应按多于应选代表数的20%的比例确定。乡镇党代会代表和人代会代表一般不交叉。
乡镇党代会代表要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必须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习、工作及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与群众联系密切,在党员群众中有威信,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要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代会代表的推荐选举。党代表正式候选人要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各乡镇要以乡镇党代会召开为契机,普遍建立乡镇党代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制度;已经建立党代表活动制度的,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健全完善。党代表活动制度的建立,事先要进行充分酝酿,经乡镇党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乡镇人代会代表的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县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四、切实加强对乡镇换届工作的领导
这次乡镇换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强。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计划,周密组织实施,确保乡镇换届和县两代会农村代表推选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机构。各乡镇党委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组建精干高效的办事机构,并明确住村干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对遇到的新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请示汇报。
2、把握导向。要注意把握考察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导向,在突出业绩的基础上,把乡镇干部参加指导先进性教育活动、执行“住村联心”工作制度的表现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引导乡镇干部对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及时、认真办理,不能以换届为借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要妥善处理好换届中出现的问题,防止因矛盾激化而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
3、注重结合。要把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与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结合起来,充分沟通,统筹考虑;要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结合起来,换届结束后立即着手进行乡镇内设机构改革,因地制宜、因事设岗,更好地服务群众;要与改进乡镇考核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体系,理顺体制;要与做好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4、加强宣传。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提高广大乡镇干部和农村党员对乡镇换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把握组织实施、履行权利的程序和要求。要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乡镇换届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5、严肃纪律。一要严肃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保障广大党员依法行使选举权利。不准在推荐和选举工作中以各种形式拉关系、打招呼、搞串连、拉选票等,不准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影响、干扰换届工作。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党员干部在换届期间要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三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换届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利用各种名义请客送礼和互相吃请。坚决杜绝借换届之机滥发钱物、私分集体财产,严禁调拨、转移、变卖国有资产。
中 共 遂 昌 县 委
2006年8月10日
主题词:基层组织建设 乡镇 换届 通知
抄送:市委,县人武部,中央、省、市驻遂各单位党组织
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 2006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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