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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遂委〔2008〕17号
2008-05-22
  

 


中共遂昌县委   遂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2008年上半年,全县农村将进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是党的十七大以后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广大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8〕2号)、《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丽委办〔2008〕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提高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是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提高农村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

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以培养一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带头人队伍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好村级组织班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创业创新,谋求跨越发展,全力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通过换届选举,要努力实现以下要求:

强班子通过有力的组织领导、周密的工作安排和广泛的民主参与,激发党员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引导选出素质优良、有奉献精神、能创业致富、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村两委干部,组成核心突出、结构合理、创业有为、团结和谐、运转规范的两委班子。

树正气。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提高执政能力和敢于领导、善于领导的水平;努力拓宽民主渠道,完善民主选举方式,形成公正、公开、公平的选举氛围;教育党员群众增强法制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依法选举的正气。

促和谐。通过严肃纪律、依法依章换届,实现程序规范、操作合法;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实现秩序井然、有序参与;通过和谐换届,引导参选对象之间、新老班子之间互相尊重,相互支持,形成文明祥和的村风民风和心齐气顺的选举氛围。

创新业。坚持把干事创业作为本次换届的主题贯穿始终,通过集思广益,激发村干部的干事热情和创业智慧,统一党员群众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办实事内容,落实责任分工,形成班子创业承诺、干部分工落实、党员联系参与的创业责任体系。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到5月底前基本结束。

三、村干部任职条件和班子结构要求

要按照建设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的要求,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各乡镇要在组织村干部业绩评定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党章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村干部的任职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在选举办法中明确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应该选什么样的人;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优秀的人才选进村级班子。

从严控制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每个村的干部职数一般3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具体职数由各乡镇根据村落分布、人口数量、党员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把握确定。

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动员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每个村的两委班子至少要有1名干部交叉任职,其中,两委班子职数在7人以上的村,要求有2名以上干部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宜兼则兼,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切实优化班子结构。努力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尤其要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积极推选在农村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要进一步改善村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每个村的两委班子中,原则上要有1名35岁以下的干部;加大女干部的推选力度,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个村都有女干部。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成员在自然村的分布,要做好移民中优秀人选的推荐工作。

四、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

换届选举原则上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

1、完善“两推一选”全面实行“党内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的制度。进一步扩大推荐范围,群众推荐测评要有一定的参与面,可以由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等参加,也可以户为单位组织推荐测评。要进一步完善推荐办法,“两推”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可以采用党内党外同步、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外后党内等方式进行,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候选人初步人选要根据“两推”结果、任职条件、班子结构要求和党组织考察情况综合确定,经公示后由村党组织上报乡镇党委,经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党外推荐得票少、多数群众不满意的,不能作为村党组织成员人选。对一时无合适人选的,乡镇党委要及时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村任职。

2、发展党内民主。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在做好党内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村,可实行村党组织负责人的直接选举。党内直接选举一般由党员大会在已选出的委员中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然后再选举委员。要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普遍实行竞职承诺的做法,组织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承诺,介绍竞职目的、创业思路、服务内容和帮带措施等,使广大党员对候选人有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3、保障党员权利。要充分尊重和落实党员民主选举的权利,合理安排好换届选举的时间,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方便党员参加推荐和投票选举。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外出党员的权利,党组织成员要分头负责做好外出党员的联络通知工作,通过书面函告、电话联系、亲友转达等方式,确保通知到位。要规范不计入应到会党员的确认程序,严格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明确不能到会选举的党员,经党员大会通过,报乡镇党委确认,并经不少于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五、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依法进行。要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海推直选”制度,积极推行“自荐海选”,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七个环节:

1、推选好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在村党组织换届后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成员数一般为5-9人。村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党组织成员要通过推选成为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负责村委会换届选举各项任务、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

2、推选好村民代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制定好村民代表的推选办法,引导村民把威信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议事能力的人推选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一般以村民小组为推选单位,由选民或户主代表投票推选产生。人口不足500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500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在组织推选时,既要注意村民代表的行业分布,也要注意村民代表的年龄分布和群体分布,保证有一定名额的妇女代表。鼓励和提倡村两委成员和党员依法推选为村民代表,代表中党员比例不少于30%。可以结合代表推选工作,制订和签署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或《村民自治章程》。

3、制定好选举办法。各乡镇要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文本供村级组织参考,对人选应当具备的条件、提倡的正当竞争方式、禁止的不当竞选行为和处理意见等,提出指导意见。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告实施。要规范选举办法的内容,对村委会组成人员的职数、选举形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争议选票认定、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界定和处理等事项作出规定,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年龄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任职条件。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操作,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解决争议和纠纷。

4、组织好选民登记。选民应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本村选民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并自觉接受群众对选民登记情况的监督,认真对待村民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情况特殊、户籍不在本村的,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由村选举办法予以明确。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使广大选民都能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

5、组织好候选人提名和自荐工作。村民委员会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提名应当在选举投票日前五日至十日内进行。正式候选人的名单应按得票由多至少顺序(提名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划为序)在选举投票日五日前张榜公布。

实行无候选人自荐海选形式的,自荐人应在选举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明确竞选岗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自荐人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于选举日前5天公布,并组织培训。属于不宜任职人选的情况,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向选民反馈。

6、开展好竞职承诺。为了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要全面推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有条件的推行竞职演说,以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增加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竞职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创业承诺、办实事承诺、竞选自律承诺和遵守制度承诺等。乡镇党委、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承诺内容进行审查把关,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承诺。

7、组织好投票选举。选举前,要制定和完善领票、投票、计票的操作程序和办法,加强业务培训,实现规范操作。要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精心印制各类选票,扎实做好选举材料的准备工作。选举时,各村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要因村制宜,精心布置投票现场,专门设置秘密写票处。做到当场领票、当场写票、当场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严格控制和规范流动票箱的使用,严格委托投票程序和选票代写方式,确保整个选举依法、公正、规范、有序。

六、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

1、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协调好当选、让贤、落选者之间的关系,真正关心和真情爱护让贤、落选的村干部,落实好关爱政策。通过法定程序,鼓励和帮助让贤、落选的村干部参加到村级配套组织中,继续发挥作用。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新老班子要实行规范移交,及时做好财务和资产的清点移交工作。

2、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及时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从村民代表中产生,一般由3—7人组成,村两委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得担任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中产生,一般由3人组成。要坚持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妇代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换届工作,调整民兵、治保调解等工作机构负责人,健全村级配套组织,并保障他们依法依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3、明确新三年规划。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充分讨论,研究确定村级发展新的三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办实事项目,进一步理清各村发展思路。要实行创业承诺,将创业项目以承诺方式落实到班子成员和党员。监督和指导当选村干部根据村级规划和竞选时的承诺,抓好落实

4、抓好培训工作。要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组织好新当选干部的上岗培训,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和村级班子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推荐和动员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落实好轮训计划,确保所有村干部届内轮训一遍。

5、完善村干部管理办法。乡镇党委政府要依据新时期农村发展的新要求,及时制定和完善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干事创业热情,约束权力运作行为,并每年组织评比表彰,努力在村干部中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综合分析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表现情况,调整充实村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培养。

七、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分析和正确处理换届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各乡镇都要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和指导机构。乡镇党委书记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组织领导和各项政策要求的贯彻落实,对区域内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负总责。乡镇党务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住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掌握民情选情,出谋划策,全程指导换届工作,并对所住村的换届工作负直接责任。村党组织负责人是具体的组织实施者,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抓好各项任务、各个环节的落实。要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对选情复杂的村,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联系,蹲点指导。人大、纪检、组织、民政、农办、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与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可以在县、乡镇财政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补助经费中予以列支,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社、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和板报、标语、挂图等宣传载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等精神,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宣传“双带”能力强、富有公心、群众公认的村干部和团结和谐、创业有为的村级班子典型,为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和警示案例教育,明确告知党员群众什么是合法的竞选行为、什么是非法的竞选行为,应该选什么人、不应该选什么人、哪些人不宜担任村干部,使他们珍惜和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和处理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县、乡镇两级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机构都要向社会公布工作电话和办公地址,提供咨询服务,对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分级负责,认真研究,慎重答复。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信访问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插手或指使、帮助竞选者从事未经乡镇党组织同意的竞选行为。对擅自插手干预的,要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换届选举中的贿赂、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害选举的行为,纪委、公安、检察等机关要主动介入,尽早查处,从快打击。选情激烈的地方,要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对个别黑恶势力较为猖獗的地方,换届前,可组织专项打击行动,加强综合治理,为换届选举健康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要加强党员教育,切实增强党员的政治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增强党性观念,按照党章和法律的要求,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做贯彻党组织意图的表率,做抵制不正之风的表率,做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表率。对变相抵制选举或参与干扰、破坏选举秩序的党员,在给予依法处理的同时,还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中共遂昌县委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08年3月 24

 

主题词民主政治  村级组织  换届选举  意见

发: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市政府,县人武部,中央、省、市驻遂各单位

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                2008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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