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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昌县委 遂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县创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加强生态省(市、县)和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型的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县生态县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生态县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弘扬生态文明,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城乡联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环境整体优化;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并举,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建设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当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重点解决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县、乡镇、村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公共服务职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生态创建。
(三)总体目标。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思路,以及省市“811”新三年环境保护行动的要求,到2010年,我县80%以上乡镇达到省级生态乡镇的要求,完成省级生态县的创建任务;力争到2013年,完成国家级生态县的创建。到2010年的具体目标是:
1、乡镇政府所在地和30%左右的行政村要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行政村覆盖面达到85%以上;
2、城市污水处理率50%以上,集中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率85%以上,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到无害化标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分别达到93%和90%以上;
3、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比例达到100%,地表水市县界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三类以上,达标率95%以上;
4、县城空气质量保持二级标准,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大于292天;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
5、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覆盖率达77.6%以上,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的比重达到50%以上,村庄周围宜林荒山和迹地更新绿化率达95%以上;
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97%以上,测土配方施肥实施面积30万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10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70%以上;
7、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平方公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率达90%以上,“二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75%以上。
此外,到2010年,累计建成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5个、省级绿色学校12所、省级绿色企业10个、省级绿色家庭12户、省级绿色饭店4家、省级绿色医院2家、绿色矿山2座。生态县建设全面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全省前列。
(四)主要任务。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推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以加强资源永续利用为重点,推进资源保障体系建设;以生态保护和恢复为重点,推进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建设;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建设;以环境管理能力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高效、稳定、配套的能力保障体系建设;以培育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重点,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二、扎实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
各创建单位要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条件,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推广应用节能和降耗工艺、设备及产品,倡导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人居,促进生态文明。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创建单位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在制度创新、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方面不断探索,大力推进生态乡镇(村)、绿色系列创建等工作,由点到面,形成规模和体系,为创建生态县夯实基础。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立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认真抓好我县的生态建设工作,建立领导机构、编制好规划纲要,在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将任务和项目分解落实好,并组织实施到位。落实的重点应放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利用上,大力培育区域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体系,在区域内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社会发展的格局。
(二)转变观念,不断实践。要在2010年完成省级生态县的创建任务,必须加快省级生态乡镇或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步伐,全县各乡镇每年要创建一至两个规范的生态示范村。同时,要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实施垃圾、废弃物等分类、回收和综合利用,实施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实施河道整治、绿地建设,限制河道采砂和小水电开发。在农村环境保护中,要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公益林有效保护,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综合实施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生态公墓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著名历史遗迹等生态敏感区域的生态保护和管理力度,加大矿产等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要制定好生态镇(乡)建设规划和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推进计划。各乡镇政府所在地都要在2010年前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70%以上。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鼓励发展农家乐。要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控制工业污染,改善人居环境,辖区内5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建设的要求。
(四)部门联动,积极创绿。大力开展环境友好企业、绿色企业、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医院等绿色系列创建,积极倡导清洁生产、绿色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增强全社会环境环保意识,弘扬生态文明。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督促落实,建立完善成员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要充分调动创建单位与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学校、社区、家庭等各方面支持、参与绿色创建工作。
三、强化生态县创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要充分发挥县生态办的作用,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生态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与督促等职责,制定全县生态县创建推进计划,并将生态县创建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和部门年度生态建设工作任务书,确保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进度落实、责任落实。乡镇政府要根据全县创建推进计划,制定实施本辖区的生态乡镇村创建推进计划。相关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在各个领域(如农村污染整治、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生态公墓等方面)建成一批在全省、全市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工程、亮点工程,共同把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生态县创建工作是一项惠及全县人民、泽被子孙的民生工程,必须多渠道筹集创建经费。根据我县实际,县政府每年筹集不少于1200万元专门用于生态县建设。积极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环境整治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公益林扩面限伐、农村生态公墓建设、河道疏浚、生态乡镇村创建、生态宣传及公益广告牌建设”等9大工程建设;努力开展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养殖业和农业面源污染、建筑娱乐业噪声污染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公益林保护、矿山生态修复和生态旅游工作;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奖励办法,加大对减排方面的投入;鼓励各有关单位和家庭积极开展绿色系列(企业、学校、社区、医院、家庭等)创建和申报工作。
(三)健全创建机制。各乡镇、各创建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起点做好生态创建工作,确保建设成效。要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制定完善环保基础设施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卫生保洁等长效管理制度。
(四)完善考核办法。县考核办要将生态环保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列入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举证扣分,分值增加到10分。县政府每年安排奖励经费15万元,由县生态办牵头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生态县建设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成绩前三名的乡镇部门以及在生态县建设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中共遂昌县委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08年7月12 日
主题词:环保工作 生态县创建 意见
发: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单位 抄送:县人武部,中央、省、市驻遂各单位
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 2008年7月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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