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工程。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遂昌县公园路 127号,房屋改造和装修面积约809.58平方米,预算价44.0026万元。
二、报名须知:
1、对投标人的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允许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附后);②项目经理须具有工民建叁级或装饰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没有在建工程。
2、报名资料: ①施工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⑥项目经理证书、工作手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2008年9月1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止。
四、报名地点: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遂昌县行政审批中心新大楼一楼)。联系电话: 13884394167 (694167) 周巧霞
0578—8121278 8121257(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遂昌采购招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suichang.gov.cn/zwdt/zfcg/
遂昌县中医院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丽水市荣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联合体协议书
甲方: 企业资质:
乙方: 企业资质:
甲乙双方愿意就 工程(以下称为“工程项目”)组成联合体共同向业主联名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及获得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根据各方多年工程经验、技术水平,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甲乙双方共同推荐 公司为本协议的责任方,具体负责就本工程项目投标,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项。
三、甲乙双方职责
1、如工程中标,本工程项目的 部分由 方负责施工, 部分由 方负责施工。
2、 方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及与业主及其他专业分包工序的协调。
3、 方负责协助 方共同进行工程管理,包括提供工程所需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计量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及工程设备,成本控制及与业主及其他专业的所有协调工作。
4、利益分配:甲乙双方按各自承担工程项目收益,按实结算,并按以上权益比例承担并履行由此项工程合约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5、无论本工程合约投标成功与否,甲乙双方须承担各自为此项合约进行工程投标而投入的费用。
6、甲乙双方为本工程项目合约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除用于本工程作为投标有关事项不得公开明示,施工过程中所需正常上报的以外,不得向第三方汇露。
四、其他
其他事宜由双方在本工程项目中标后另行协商。
本协议经签署之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副本肆份。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署: 法人代表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具体内容请看附件
- [工程公告]遂昌县中医院病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2008-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