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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经招标人和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通知第1号,请遵照执行:
一、 投标须知附件1《评标办法》修改如下
原来为: 评标办法
一、工程报价(70分)
1、投标报价在工程造价指导价下浮0.0%至15%(含0.0%和15%)范围内为有效报价。
2、最佳投标价下浮点:在公布工程造价指导价且投标人递交标书后,在工程造价指导价的有效范围内公开抽签随机产生,分别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各抽取二个下浮点(抽取下浮点为含一位小数的百分率,如:0.0、0.1、0.2……14.8、14.9、15.0),四者经算术平均后作为最佳投标价下浮点。
根据投标报价下浮点和最佳投标价下浮点间距计算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以最佳投标价下浮点为满分,每上浮1个百分点扣6分,每下浮1个百分点扣3分(假如最佳报价下浮点为A%,则A%~15%为下浮,A%~0.0%为上浮)。
3、工程报价的评分按下列逐一先后顺序评审:
(1)、凡属于重大偏差,被规定作废标处理的,不进入工程报价评审和计分;
(2)、剩余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各投标报价得分以最佳投标价下浮点为满分,每上浮1个百分点扣6分、每下浮1个百分点扣3分(投标报价下浮率和最佳投标价下浮点相比),不为整数时按插入法计算。
二、市场行为评定分值10分
在丽水市范围内,按丽建发[2005]135号文件规定的扣分标准扣分和处理。
市场行为基本分为10分,扣完为止。同一事件就高扣一次分,不重复扣分。
三、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80分)
(1)投标人总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汇总:
投标人总得分=工程投标报价得分+市场行为得分
(2)投标人总得分若出现并列的,则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列在前;若投标报价相同的,则以投标人抽签决定排列前后。
以上所计算的投标人总得分经招标人宣布结果后,将不予重新计算调整。
现改为: 评标办法
一、工程报价(70分)
1、投标报价在工程造价指导价下浮5%至15%(含5%和15%)范围内为有效报价。
2、最佳投标价下浮点:在公布工程造价指导价且投标人递交标书后,在工程造价指导价的有效范围内公开抽签随机产生,分别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各抽取二个下浮点(抽取下浮点为含一位小数的百分率,如:5.0、5.1、5.2……14.8、14.9、15.0),四者经算术平均后作为最佳投标价下浮点。
根据投标报价下浮点和最佳投标价下浮点间距计算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以最佳投标价下浮点为满分,每上浮1个百分点扣6分,每下浮1个百分点扣3分(假如最佳报价下浮点为A%,则A%~15%为下浮,A%~5%为上浮)。
3、工程报价的评分按下列逐一先后顺序评审:
(1)、凡属于重大偏差,被规定作废标处理的,不进入工程报价评审和计分;
(2)、剩余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各投标报价得分以最佳投标价下浮点为满分,每上浮1个百分点扣6分、每下浮1个百分点扣3分(投标报价下浮率和最佳投标价下浮点相比),不为整数时按插入法计算。
二、市场行为评定分值10分
在丽水市范围内,按丽建发[2005]135号文件规定的扣分标准扣分和处理。
市场行为基本分为10分,扣完为止。同一事件就高扣一次分,不重复扣分。
三、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80分)
(1)投标人总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汇总:
投标人总得分=工程投标报价得分+市场行为得分
(2)投标人总得分若出现并列的,则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列在前;若投标报价相同的,则以投标人抽签决定排列前后。
以上所计算的投标人总得分经招标人宣布结果后,将不予重新计算调整。
二、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六节《开标》中(十七)开标第7点第11小点(见招标文件第11页)
原来为:填写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高于15%或低于0%;
现改为:填写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高于15%或低于5%;
三、开标时间
原来为: 开标时间是2008年9月9日9时30分
现改为: 开标时间是2008年9月17日9时30分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原来为: 投标截止时间是2008年9月9日9时30分
现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是2008年9月17日9时30分
五、投标保证金
原来为: 2008年9月8日17时30分前
现改为: 2008年9月16日17时30分前
遂昌县高坪乡人民政府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
- 具体内容请看附件
- [工程公告]关于《遂昌县高坪乡茶树坪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第(1)号
- [2008-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