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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财建[2008]544号),决定从2008年9月10日开始至2008年10月25日前,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班车(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社会公益行业在使用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检查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