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社区矫正由公安机关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管理的移交工作近日在遂昌妙高镇举行,这标志着遂昌司法行政工作在工作职能上又增添了新的职能,今后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由司法行政机关执行。
社区矫正对象即五类人(被法院判处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假释,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人员的监管一直由公安机关执行,从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中央决定把这项工作由公安转为司法行政机关监管,这是人性化管理工作的大举措,从此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融入了社会管理之中。遂昌县现有215名社区矫正对象将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性化监管之下,得到有效改变,最终重新做人,融入和谐社会。
遂昌县司法局 张建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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