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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规章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全县的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事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二)研究、指导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和完善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三)制定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基本建设规划,指导直属单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县对外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交流的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申请和实施全县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计划和项目,推进对外门外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印刷业、著作权)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行政执法、管理和督查;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协同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维护市场秩序。
(六)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文化产业政策,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七)综合管理全县艺术生产,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管理文化、文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艺术活动。
(八)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站)建设,指导开展社会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少儿文化和民族文化工作,挖掘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九)负责国家重点、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项目的相关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以上文保单位的推荐、管理工作;依法申报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组织实施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
(十)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的行政(行业)管理;开展广播电视监测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县博物馆、纪念馆的发展规划,负责文博单位馆藏品的借用、交流、调拨的审核、报批。
(十二)负责全县电影放映单位年检工作;对电影发行、放映业务备案;依法审批电影放映业务;负责全县电影数据统计工作。
(十三)监督管理全县印刷业;负责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和出版物许可企业设立的报批、管理。
(十四)依法管理社会文化市场,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的行政执法。 (十五)管理和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管理和指导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体育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指导全县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指导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管理、协调、监督全县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活动,组织管理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和协调各项赛事;统筹规划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县体育事业基本建设及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指导全县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五)指导体育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六)负责全县体育市场的管理和行政执法。
(七)研究制定全县对外体育交流的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申请和实施全县对外体育交流计划和项目。
(八)负责全县体育综合统计工作、信息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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