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研究决定:
胡志忠任遂昌中学校长(正科级);
江海仁任遂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蓝水林任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遂昌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华根福任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叶选民任遂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坚兵任遂昌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谢炳洪任遂昌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曾俊彦任遂昌县公安局督察长,免去其遂昌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应事建任遂昌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建平任遂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季 琳任遂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余仙青任遂昌县水利局副局长;
韦恩军任遂昌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法贵任遂昌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朱旭明任浙江广播电视大学遂昌分校副校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金 飞任遂昌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兰富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遂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吴一鸣遂昌中学校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方巧媛遂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苏樟会遂昌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免去云中强遂昌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科级)职务。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