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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 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第14期
索引号: 生成时间:2008-01-25 发布机构: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在遂昌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会上的讲话

副县长   张建伟

(2007年11月2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遂昌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通过全面深入的普查,准确判断当前我县文物保护形势,制订的科学保护措施和发展规划,有效推进我县文物保护工作。为确保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文物是人类所创造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和重要内容。它作为县情县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我县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县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基础工作,对促进我县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物普查是夯实文物工作基础,确保我县文化遗产安全的战略工程。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利于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有力推进具有我县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设。

(二)文物普查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有效地发掘、整合和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充分发挥文物自身优势,宣传展示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加深社会公众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与自信心;以文物独特的人文魅力带动旅游和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浙江文化大省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文物普查是培养锻炼专业人员,提高文物保护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机遇。普查,能够使一大批同志在实践中比较迅速地了解文物保护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规律,掌握文物保护管理的一些先进理念和技术,为今后从事文物工作打下很好的基础。文物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也会在组织大规模的普查工作中得到检验和提高。

(四)文物普查是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重要手段。普查过程中,县文物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都将大张旗鼓地集中宣传普查工作和文物保护的知识、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普查队员也将深入到城镇和农村的各个基层单位进行大规模的走访调查。这些活动是对文物保护最直观、最有效的宣传,对增强全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将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二、充分认识本次文物普查工作的特点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普查范围广:遂昌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范围是指全县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文物,以及历史街区、古镇、古村等。

(二)普查内容全: 一方面是以调查、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街区、古镇、古村为重点;另一方面是对我县范围已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村镇及已登记的各类文物保护点进行复查。要了解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量化指标、保存状况和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摸清文物所有权、使用权及其管理使用情况等。要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村镇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村镇。

(三)普查工作方式新:采取一般调查、专题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文物本体信息和背景信息相结合,传统调查方法和新技术运用相结合进行。在对一般文物进行全面踏勘、登记和复核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以及近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趋势,区分地域类型与时代特色,有重点地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有现实意义的文物遗存开展专题调查。对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总体按照宜宽不宜紧的原则。

(四)普查工作时间长:本次全国文物普查时间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我省结束的时间为2010年12月,较全国提早一年时间完成,历时四年。我县也安排四年的时间完成。

(五)普查工作要求高:本次全国文物普查要求地方都要成立普查领导小组、普查办及普查小组,普查过程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下发的普查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管理;需采用能达到国家文物局相应要求的现代仪器设备;普查人员要经培训持证上岗;野外普查到位率要覆盖到所有的行政村和90%以上的自然村;普查电子数据、资料和普查进展情况要实行月报制度等。

三、充分认识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

一是责任大。我县历史文化遗产较为丰富,生态保存得较好,有省级历史文化村镇2处(独山村和王村口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县级文物保护点27处。历史文化遗产涵盖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等多个门类。在现时生活中,我县正面临着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社会要发展,历史文明也要传承,因此在建设过程中,维护、继承和发扬我县的文化遗产,正确解决建设与保护的矛盾,成为不可逃避的一大问题。

二是意义深。国家这次把文物普查工作看成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说明文物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问题就成为了国家资源保护问题。加强文物宣传与保护工作,合理的开发与利用文物资源,是促进遂昌经济文化发展的一块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三是机遇好。通过此次文物普查的挖掘、整理,将促使我县文物保护工作趋于规范化、合理化,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县文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文物普查的过程也是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法规政策的过程,对推动我县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作用。

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开展我县的文物普查工作

(一)明确《遂昌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昌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按照方案要求,抓好普查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工作。

1、设立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经成立遂昌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文物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管办,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全县设3个普查组,负责组织、落实工作方案、程序,完成本辖区内的文物普查工作。由各乡镇住村干部和各村推荐热心人士担任普查协助员,协助普查队进村入户开展普查工作(全县大部分乡镇已经成立了本地的普查领导小组和上报了普查协助员与向导的名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各司其职,主动协助和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普查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此次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2、编制普查经费预算。我县的普查经费预算方案已经由县普查办按照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预算手册》和国家文物局配给地方设备的规格,结合我县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不重不漏,具体细化”原则负责制定完成。我县属欠发达山区县,一方面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由本级财政落实相应的普查工作经费,并根据普查经费预算,将经费拨付给用款单位。普查办要切实加强文物普查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普查专用设备和物资,使其能被妥善持久地使用。

3、组织普查人员培训。按照要求,所有参加文物普查人员都需经培训后上岗,以保证专业技术投入到位。此项工作实施以试带训的方法,在试点工作实践中对普查人员进行针对此次文物普查相关的文物法律法规、普查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等培训学习。

4、开展普查宣传。在普查整个过程中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文物普查工作,形成全社会广泛关心文物普查的氛围。由宣传部宣传科制定文物普查宣传方案,各相关部门协助,形成宣传合力,要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宣传到每个村、每个社区、每条街、每个角落,把文物保护的理念渗透到广大群众的心里,形成人人都来参与的氛围。

5、分步实施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里的部署及总体要求,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计划用4年的时间完成,即2007年4月至2010年12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 2007年9月30日。

(二)统一思想,确保普查工作的力量投入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文物普查的根本目的是保护,普查信息的准确全面程度将直接影响文物保护决策的科学化程度,且此次文物普查任务重、时间长,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文物普查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基础地位,防止认为开展普查会影响其他正常工作,而产生畏难情绪的思想;要防止只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普查,忽略事业长远发展的思想。普查工作越到基层,工作量越大,责任越重,对于基层而言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奉献、一种服从,这就需要文物部门这几年要以文物普查工作为重中之中,普查办要从大局出发,从宏观和战略高度来认识普查意义,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职责,尽可能地调动有关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督促考核到位,主动为普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宽松的工作环境。

(三)正确认识,努力克服以往文物普查存在的局限性

国家文物局于上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组织过两次全国性文物普查,我省在2001-2002年还独立组织过一次大规模的全省性文物普查,这三次普查取得的丰硕成果至今令人记忆犹新。正因如此,有些同志对开展此次全国性普查的必要性产生怀疑。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已开展过的前三次文物普查的时代背景不尽相同,工作目的、内容及成果也各有侧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技术的进步,以往普查成果已越来越难以准确反映文物保存的实际状况。就以最近开展的全省第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为例,由于知识水平、时间、经费、技术条件及其他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明显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憾。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将是以往普查的继续和发展,通过这次普查不仅将准确掌握我县第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以来不可移动文物的实际变化情况,而且还会根据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趋势,将新的文化遗产品类纳入普查范围,扩大保护的范畴,促进文化遗产的全面、有效保护。

(四)广泛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此次文物普查是我县当前最大的文物保护工程,也是将文物保护理念送进千家万户的文化工程、教育工程、民心工程,仅仅靠文物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能胜任的,必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依靠人民群众的经验和智慧,才能把三五个人的普查组变成成百上千的普查大军,才能把我们所看不到、找不着的文物线索一条条汇集起来,使普查工作的成果最大化。

一是各乡镇、部门回去后要进行广泛动员宣传普查工作,涉及面要到达每一个村、社区、厂矿、学校,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及宣传标语的重要作用,制作专题宣传节目和活动,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使文物普查家喻户晓;二是各普查员活跃在普查工作第一线,同时要充当好宣传员的身份,在文物调查过程中,要把文物保护的理念和方法传递给广大群众,提升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激发群众对身边文化遗产的历史情结,竭力争取民众的大力支持;三是鼓励和吸收一些热心文物保护的志愿者加入普查工作,扩大文物工作者的队伍,拓展文物普查社会参与的广度;四是努力激发最广泛的群众参与文物普查的积极性,对在普查过程中能提供重大文物线索或有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五是将普查与村镇基层组织和社区建设结合起来,把普查作为基层组织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繁荣文化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以农村和社区基层组织为依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带动并逐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严肃纪律,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文物普查是一项技术性强、野外调查工作环境艰苦和持续时间较长、工作强度大工作,需要普查人员既要有扎实全面的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普查方法的技巧、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还要有协同作战的精神和坚强的体魄。因此,一是要抓好普查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普查队伍的整体素质。普查办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要克服一切困难,按照国务院普查标准的要求,有计划地培养好参加普查的人员,在培训时间及方式上要精心筹划,注意实用性和操作性,务必在较短时间内,充分利用培训、试点等手段尽最大可能提高普查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使普查员能真正尽快熟悉普查规范、标准和新技术,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新技术手段和设备。二是普查涉及面要到位,要保证普查数据的完整性。要对我县域范围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位置、数量、规模、价值等基本情况要进行全面调查,行政村到位率要达到100%,自然村要达到90%以上;三是要科学把握文物认定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下发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细致开展田野调查。杜绝概念模糊、指标不清、理解不透,甚至凭主观臆断办事等现象的发生,在调查过程中要继承和发扬文物工作者实事求是、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克服浮躁和急功近利的思想,以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既要保证普查数量,但又要防止一味地追求量而忽视质的问题;四是要积极运用信息网络、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文物普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五是要扩大普查成果应用,建立和完善不可移动文物登录制度,加强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共享,严肃普查纪律,按照省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汇总,按时上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六是要学习和借鉴前几次文物普查和其它地方的先进普查经验,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进行采纳和利用,扬长避短,保证普查质量。

(六)同心协力,确保普查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开展文物普查不仅是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必然之举。因此,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精诚合作,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条件,为普查工作提供一些本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上的帮助,有效提高普查信息精确度和工作效率,确保我县普查工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一是文物部门要把普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优先保障普查工作需要,要加强基层工作力量,重点保障普查组的人员需要,确保第一手普查资料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同时,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二是建设、国土、发改、交通等部门要尽量提供普查所需的行业资料,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城市测绘等技术的支持及各村镇电子地图、行政区域图等数据资料、图纸,减少重复投入。

三是统计部门作为主管当地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对普查数据进行监督管理,提供统计分析和审定等技术支持。

四是民政、水利、林业、民宗等部门要主动提供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配合普查队进行调查登记并参与相关专题调查和课题研究工作。

五是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其优势,开展普查工作的宣传,配合普查办制定文物普查宣传方案,提高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保证本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财政部门要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预算方案,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保证普查器材的配备,确保普查工作的实施。

七是各乡镇、村是野外调查最基本的单位,因此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文物普查工作,要求住村干部在其管理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支持文物普查工作,在各村、社区推荐1名熟悉本地文物资源的人员为普查协助员,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相关信息,为普查工作提供一些帮助,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和困难。

普查工作是重要的、艰巨的,也是辛苦的,普查办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和社区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大家要把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估计足,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普查领导小组汇报,尽早协调,尽早解决。

同志们,开展遂昌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是事关我县文物事业发展全局的大事,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历史使命,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事务繁琐。遂昌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在今后的三年多时间里,希望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高标准、严要求,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督促考核到位,确保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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