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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副县长 张建伟
(2007年12月10日)
同志们:
今天,我县在这里召开全县乡镇招投标分中心建设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推广北界镇的试点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工作任务,按照“扩大试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我县招投标平台建设,使我县乡镇、村级招投标活动更趋制度化、规范化。刚才,北界镇介绍了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的经验做法,讲得很好,看得出北界镇的招投标试点工作是扎实的,也是卓有成效的。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乡镇招投标平台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招投标领域正在不断拓展,招投标范围日趋宽广、内容日趋丰富,对招投标组织与管理的要求也愈来愈高。仅靠一个县级招投中心,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招投标工作需要。建立乡镇招投标平台,加强乡镇招投标管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建立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是对上级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指出,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要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省、市相关政策也明确提出了“县市的统一平台要向乡镇(街道)延伸”的要求。去年4月全市在缙云县召开了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现场会,提出了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招投标统一平台的要求,在今年的全市资源配置市场化推进会上又作了强调部署。到目前为止,我市其他兄弟县市大部分建立了乡镇招投标平台,我县只有北界镇进行了试点,整体工作进度相对滞后,与上级要求有较大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重视和抓好这项工作。
(二)建立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重要抓手。随着我县新农村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各乡镇和行政村兴修水利、建路造桥、实施康庄工程和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等方面的基本建设项目日渐增多,农村集体山林、矿产资源发包等资源出让、乡镇和行政村物品采购、集体闲置资产处置等经济交易活动日益频繁。虽然我县在组织乡镇招投标工作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比如根据各乡镇的实际需要,由县招投标中心组织流动平台,下乡进行招投标等。由于人力有限,流动平台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乡镇招投标活动仍存在着较大的工作不平衡性与诸多方面的操作不完善性,主要体现在:一是招投标组织机构不全。目前我县较多乡镇、村的招投标工作都是根据招投标项目需要临时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一个工作小组,没有明确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没有固定招投标交易场所。从业人员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从而影响工作的效果和持续性。二是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不高。部分村里存在村干部自己承包、私下发包、直接发包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现象,违规分包或转包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很多建设项目的发包常常是村里主要干部说了算或做小动作借村班子集体决定之名,工作透明度不高,群众不知情而上报检举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因为缺乏统一的平台、统一的制度和规范要求,致使部分乡镇在招投标活动中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程序不够规范,评标不够不严肃,招投标活动存在走过场、图形式的心理;或者说招标工作人员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这些问题虽是少数,然而一旦出现问题,造成的影响往往较大,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建立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抓手,对于我县招投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必将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
(三)建立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是推进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县由于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导致了一些潜在腐败源的发生。目前,在一些村出现了“要包工程找书记、找村长”等情况,许多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书记、村主任或少数人说了算,群众不知情,党员干部不知晓,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无从谈起,群众信访不断,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一批村干部因此而下马,轻则受到党纪处分,重则被送进了监狱。我县也发生过村干部在康庄道路建设中,收受贿赂,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因此,建立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对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建立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是提高集体资产处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县的乡镇、村级招投标活动在具体操作上还很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集体资产流失、集体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等方面问题。特别是对经济基础本身就已成为非常薄弱的一些“空壳村”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北界镇招投标分中心运行以来,已进场交易16宗,交易额150万元,为集体节约资金15万元,招投标平台的建立与运作,明确了工作职责,规定了进场交易的范围,规范了乡镇、村级招投标活动操作流程,集体资产处置和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五)建立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十分敏感的工作,搞得好坏都会在群众中产生较大的影响。从这些年来看,因工作不透明、工程质量差、建设资金浪费等方面的问题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诱发上访的情况较多,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设好我县的招投标统一平台,一方面,是为业主单位提供了一条既方便又规范的招投标渠道;另一方面,是增加工作透明度,节省工程项目资金,提高工程质量,改善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所以建立我县乡镇招投标分中心,实行集中统一的交易,提供规范化服务,必将推动基层招投标活动依法、规范运作,这是我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充分认识建立乡镇招投标分中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胆实践,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
建立统一的乡镇招投标平台,是政府的一项“阳光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乡镇招投标中心的建设必须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原则,在适当简化程序的基础上,做到“纳入管理范畴、有组织领导、有制度执行、有场地办事、有人员监管”。在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进中心交易的范围,做到应进必进。统一进场是招投标平台建立并正常运行的前提,要做到应进必进。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凡列入乡镇招投标管理范围的项目,必须进入乡镇招投标中心交易。县里既然下决心,要建立乡镇招投标中心,态度十分明确,今后该进中心的项目,必须按照要求进中心,希望大家思想上要重视、行动上要落实,必须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保持一致。
(二)制定招投标工作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县招管办已制定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的相关制度范本,各乡镇要参照范本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交易制度。着重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形成操作程序严密合法、工作流程科学合理、交易过程方便统一的招投标工作制度体系,使每项招投标活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操作,营造好招投标交易环境。
(三)规范招投标交易的操作行为,做到环环相扣。要突出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申请招标环节。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进入乡镇招投标中心交易的项目,必须依法实行公开招投标。村一级投资较大的招投标项目,在交易申请前,还应事先提请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项目,原则上还要村民大会通过。各乡镇招投标中心对申请进入招投标中心的每个项目都要严格审查,对有矛盾隐患的、条件不成熟的要暂缓交易。二是公告发布环节。乡镇招投标中心要协助村里根据核准的招标事项,认真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应在政府门户网站、《新遂昌》报刊、乡镇广播站、公开栏等途径发布,让社会知晓。三是开标评标环节。乡镇招投标中心要注重研究每一项招标活动的特殊性,分析具体情况,善于采取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办法,搞好招投标交易活动,在开标、评标环节,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运作,避免各种舞弊行为发生,确保招投标结果公平公正。四是中标公示环节。凡是公开招投标项目的交易结果,都必须在相关媒体或宣传阵地上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相关合同,尽力避免纷争。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具体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能否抓好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加强领导是关键。各乡镇要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排出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做到乡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了解、督促和掌握平台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把具体工作职责落实到人。要创造工作条件,在人、财、物上给予保障,尽量保证平台设施的完善,尽快组建、培养一支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招投标队伍。
(二)加强宣传教育,严明工作纪律。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遵守招投标活动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在招投标交易过程中,要自觉坚持不违规干预、打招呼、递条子,不卖人情面子。具体参与招投标工作的人员要忠实履行职责,规范高效运作,并洁身自好,推进乡镇招投标平台平稳运转。要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各乡镇要经常到村里宣传招投标活动相关法规、制度,切实抓好村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其按规定程序办事,提高村级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三)加强业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必须把推进招投标平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取得实效。县招管办要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配合乡镇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定,定期组织乡镇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基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涉及招标、投标、评标、决标等环节的操作规程及相关业务技能;要积极帮助分中心处理好各项具体事务,帮扶其健康成长。乡镇招投标中心要主动加强与县招投标中心的联系,工作上经常沟通,业务上经常探讨,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和建设、水利、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规范招投标行为。总之,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要求建立起有序、有形、有效的基层招投标管理新模式。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阳光”交易。乡镇招投标中心要坚持公开、阳光操作。县纪检监察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负起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参与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工作,通过现场巡查、重点督查、跟踪监督、受理相关投诉和专项执法监察等方式,加强对乡镇招投标平台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为我县乡镇招投标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证。要对各乡镇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招投标制度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同时,我们要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实施群众监督,认真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让群众监督、了解各村的招投标活动。
同志们,在乡镇建立招投标分中心,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打造阳光政府的有效载体。由于乡镇招投标分中心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较大。为此,各乡镇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