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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濂竹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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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濂竹乡治岭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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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78-8146024 |
邮 编 |
323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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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基
本
职
能 |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工作布置,发布决定的命令。
2、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广播电视、财政、民政、人民武装、司法行政、民族宗教、计划生育、统计、监察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规划、建设、土地、交通、环保等工作。
3、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预算,改善经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经济发展,落实农业及经济发展的各项计划;
4、管理和指导本乡的劳务输出、农业技能等培训工作;
5、拟定和实施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6、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力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
8、负责安全生产、防火、防汛等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重大事件以及抢险救灾的报告、部署和指挥。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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