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二、指导全县老干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三、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老干部参加理论学习、有关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指导全县老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四、负责老干部的调查研究,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协调新闻单位宣传老干部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党的老干部政策。
五、抓好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县老年大学工作,组织老同志开展科学、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动,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六、协同有关单位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处理好离休干部丧事的有关事宜。
七、贯彻落实离休干部易地安置政策,协同办理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审批手续,协调处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县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九、承担上级交办的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