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做好参谋、服务、协调、落实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拟送下发综合性文件;做好局内主要会议的记录。
3、负责文件审核、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整理、装订和归档。
4、办理会议、文秘、来电、信息、新闻、保密、保卫、接待、值班、领导活动安排、行政政务等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协调各科室工作,安排局机关干部的政治学习,制订局政务内务的规章制度。
6、负责局机关科室责任追究和重点工作督查。
7、负责教育信息和教育宣传工作,抓好局机关文明创建。
8、负责局机关用车调配工作。
9、搞好局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二、行政许可科
1、宣传贯彻执行许可相关的政策法规。
2、负责对外公布行政许可职能。
3、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和解答。
4、综合协调局内相关业务科室开展行政许可业务。
5、协助开展行政许可的事后监管工作。
6、完成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它职能入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人事科
1、制订师资素质提升规划,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员的培训、考核、聘任与奖惩工作。
2、负责各类先进、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的推荐工作。
3、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办理干部考察、报批、推荐工作;负责拟定教职工、毕业生的调配方案,办理调配手续。
4、负责在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和监察室对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严重违纪违法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办理教积工的职称评定、工资降升工作。
6、负责全县教职员工人事管理档案。
7、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
8、负责局机关和全县中小学计划生育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1、编制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做好教育事业资金的收支和管理。
2、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检查督促学校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负责学校的财务审计。
3、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统计和经费统计年报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做好固定财产管理,做好各种财务报表。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失业、养老、医疗保险工作。
5、负责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事宜,协助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与管理。
6、管理学校收费工作,规范中小学校的收费行为。
五、基础教育科
1、综合指导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工作,参与制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2、指导中小学法制教育、环境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工作。指导青少年科普工作,管理中小学各种竞赛活动。
3、负责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双拥)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团、队工作,组织和协调校外教育活动。
4、指导督促,组织实施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编制中小学招生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工作。
6、指导管理中小学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7、规划、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负责指导中小学用书征订工作。
8、负责扶持贫困生入学和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组织实施“教育助学券”和“爱心营养餐”工程。
六、幼儿教育管理中心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幼儿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依法管理本县学前教育工作。
2、参与制订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各类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建立评估督导制度,指导办好各级各类幼儿园。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训、考核及资格审定工作 。
5、指导并参与组织幼教科研、教研活动。
6、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派的各项任务。
七、安全科
1、综合管理本县学校安全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指导、督查、考核、评估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指导部署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指导学校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参与全县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制度,及时掌握安全信息,及时做好有关安全工作统计、材料报送工作;
6、承办有关职能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纪检监察室
1、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2、负责调查处理学校及教职工的违纪违规事件,查处教育系统中违法、违纪案件。
3、负责学校责任追究和重点工作督查工作。
4、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九、职成教科
1、统筹管理县职业中专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学历教育。
2、指导县职业中专的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和学籍管理。
3、负责职业中专的跨县招生工作。
4、指导系统内培训机构对工人、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5、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并予以指导和管理。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中专毕业生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7、制订成人教育和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8、负责全县中心成技校干部的培训、考核管理,指导中心成技校开展工作。
十、教育工会
1、积极参与本县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措施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2、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县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通报和反映。
3、指导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教代会制度,落实教代会职权,推进校务公开。
4、坚持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和劳动竞赛活动,指导帮助基层学校建好“教工之家”,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5、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认真实施“送温暖工程”,办好互济会,组织教职工进行疗养。
6、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搞好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推进工会组织的民主化、群众化、法制化建设。
7、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审计监督。
8、指导帮助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开展工作。
十一、督导室
1、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2、评估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
4、负责教育创强工作。
5、做好“两基”年审和教育强县复查工作。
6、牵头组织对全县中小学、职业中专及幼儿园的年度考核工作。
十二、招考中心
1、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中会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务考籍管理、成绩发放等工作。
2、负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招生考试及初中、高中毕业生去向调查工作。
3、做好招生过程中的考生档案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组织工作。
5、招生统计资料的汇总、分析与资料档案整理工作。
6、有关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十三、校舍办
1、制定并实施学校布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负责教育局机关和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协助土地征用审批,工程规划、选址等审批手续。
3、负责校舍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进度、质量等监督。
4、负责基建工程技术、工程预决算管理。
5、做好校舍建设档案管理,教育基建统计。
6、负责学校校舍及校舍建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