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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遂昌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13 11:54:01 发布机构: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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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各导游人员: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旅游局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导游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导游人员整体素质,2012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工作将于3月26月至27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全国导游人员、浙江省景点景区导游人员。

二、培训时间

1.时间:2013年3月26日、27日(星期二、星期三)两天。培训第一天上午8:00—9:00报到;上课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遂昌县职业中专(具体教室详见校门口指示牌)

三、培训内容

1.开班仪式、2012年旅游工作回顾和2013年旅游工作思路

2.丽水市容市貌讲解技巧

3.丽水名人文化

4.导游的素质提升和导游的带团艺术及技巧

5.国学文化和导游员的职业素养

6.考核

四、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1.年审培训费:200元/人;

2.省导(景区、景点讲解员)参加年审人员接到通知后,请于3月20日前将年审费用打入遂昌县旅游协会账号:(户名:遂昌县旅游协会,农行东街分理处,账号:19840201040004358),交款后拿回银行出具的回单,并在回单上备注缴款人姓名,凭回单领取发票。

3.国导参加年审人员接到本通知后,与挂靠的旅行社联系,将费用交到旅行社。由旅行社统一收齐国导年审培训费,于3月20日前转帐到市旅游培训中心缴费账户(户名:丽水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丽水灯塔支行,账号:367 558 333 882)。旅行社统一交款后的银行回单(附缴费导游名单)上交县旅游局行管科。

五、培训注意事项

1.2012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实行集中授课和学员听课证制度,凡持有导游IC卡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年审培训,凡未参加年审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上报年审。经培训合格者加盖合格章,并由市旅游局上报省旅游局办理年审手续。考评等级分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年审结果将在丽水旅游政务网(网址http://lyj.lishui.gov.cn)公布。

2.请省导年审人员填写《丽水市导游人员资格年审培训登记表》(盖IC卡所挂景区的章),携缴费凭证交至县旅游局行管科。国导年审人员详细填写《丽水市导游人员资格年审培训登记表》、携导游年审证、年审费用统一交所挂靠的各个旅行社,由旅行社收齐后交至县旅游局行管科,由县局上交给市旅游局培训中心。

3.本次培训特别邀请我省旅游界教授、国学博士等专家授课。请大家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者请事先开具单位证明到旅游局办理请假手续,准许调换年审培训期次。

4.年审结束后由旅行社统一领取证件。

5.参加年审培训的所有导游人员要上交年审登记表(附件1)、及缴费凭证、国导还需要交IC卡、年检证书,省导还需要交资格证书于3月20日前交至县旅游局行管科(电力大楼7楼)。

联系人:曾水华  金利斌

电  话:818090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