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遂昌县公安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部门:
现将《遂昌县公安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传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部门实际,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遂昌县公安局
2014年4月21日
遂昌县公安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回头看”活动方案
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我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公传发〔2014〕140号)和省厅、市局要求,县局决定本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2013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和涉法涉诉案件,以“回头看”的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推动构建“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实现法治公安建设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重点检查治理解决以下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查接处警:有警不接,不及时出警处置,推诿塞责、态度粗暴;出警后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未及时进行现场勘查、伤情检验、抓捕嫌疑人;未及时开展初查,未做好相关证据收集工作。
二查立案:符合立案条件,不依法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插手经济纠纷;违规撤案;隐案瞒案,弄虚作假,编造数据。
三查侦查办案:没有及时开展案件线索查证、证据调取和固定工作;违规适用拘传、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未依法履行告知、通知、送达义务;法律文书适用错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未及时开展后续工作,案件久拖不决、超期未办结,超期未出具鉴定意见;案件降格处理,执法不公、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罚和不按处罚裁量标准处罚。
四查涉案财物: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不规范、不严格,罚缴不分离,截留、坐支、私分、挪用、贪污、调换、损毁或者擅自处理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和台账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下达罚款指标,乱收乱罚。
五查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未认真执行“四个一律”,执法办案场所设置使用不严格、不规范,存在执法安全隐患。
六查窗口服务:未认真落实执法公开规定;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承诺打折扣,对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耍特权;管理服务不文明、不规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甚至“吃拿卡要”;不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安全监管职责,违法违规办理证照,乱设收费项目或不按规定标准收费。
七查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对辖区内黄赌毒、黑恶势力、治安乱点等问题打击治理不力,包庇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
三、工作步骤
以自查自纠为主要手段,结合实际、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查摆阶段(4月)。坚持开门评查治理,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开通网上专栏、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采取检查卷宗、核对执法办案平台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回访案件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全面查摆执法突出问题,确保不留死角。在此基础上,建立问题底账,逐人逐案列明存在问题、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作中,各警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具体案件经办人是问题查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照7个方面重点内容细致排摸问题,认真自我纠错。在全面查摆阶段,省厅将以警种为单位,分别抽查市局和2个县(市、区)局,厅各执法办案警种、部门对本条线内办理的案件进行抽查,抽查案件比例不少于5%,对所属窗口单位、监管和执法办案场所抽查比例分别不少于1/10 。市局也将以警种为单位,对案件办理、窗口服务、监管和执法办案场所抽查2个以上县(市、区)局,抽查案件比例不少于20%,窗口单位、监管和执法办案场所抽查比例不少于1/3。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警种、部门对我局的督导检查工作,自5月1日起至5月20日前完成。
(二)集中整改阶段(5月—6月)。要坚持边查摆边整治的原则,对所有上账的突出问题,深入细致剖析存在原因,逐项逐件确定整治纠正措施。对能立即纠正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工作步骤、解决措施等,直至完成整改。做到“问题不彻底整治不放过,问题案件不纠正不放过”。对疑难复杂的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集中整改、重点督办。对查纠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市局将结合各地自查自纠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及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抽查。
(三)巩固深化阶段(7月)。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针对检查治理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进一步细化完善接处警、受立案及撤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适用强制措施、执法办案场所及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的执法管理机制;坚持阳光执法,进一步规范窗口单位民警言语行为,公开办事依据和流程,促进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抓住典型引路,组织民警学习讨论、以案学法、以案析理,提升民警法治思维和法治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杜云峰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曾俊彦任副组长,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并在警务督察大队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部门要将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施,抓好落实。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警种、部门要牢固树立全警“一盘棋”思想,立足“本地、本职、本岗”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严格责任落实。县局将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已部署开展的其他专项工作,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检查治理什么问题,统筹谋划,分阶段、按步骤扎实推进。此次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情况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检验、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活动期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本条线上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能够主动自查自纠、妥善处理的,一般不再追究有关民警和领导的责任;对检查活动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瞒案不查、压案不报、弄虚作假,仍存在严重问题的,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领导的责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信息报送。活动期间,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活动进展情况的跟踪掌握和信息汇总,注重发现和总结提炼基层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做好参谋决策。及时将日常工作信息上报给局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17日前汇总上报本条线上的阶段性工作小结。7月22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附件:遂昌县公安局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遂昌县公安局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杜云峰 县委常委、公安局长
副组长:谢炳洪 党委副书记、政委
曾俊彦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
成 员:夏德金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吕学军 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傅红俏 审计室主任
朱红卫 指挥中心主任
黄井洪 经侦大队大队长
谢斌峰 治安大队大队长
黄根寅 刑侦大队大队长
毛 威 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蔡汉其 看守所所长
李 波 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余旭海 行政许可科科长
江振山 交警大队教导员
何 潇 网警大队大队长
吴伟平 禁毒大队大队长
郑益军 法制大队大队长
陶文彬 信访室主任
朱荣军 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警务督察大队,由吕学军兼任主任,成员由督察大队、法制大队民警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