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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公安局“项目警官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遂公发〔2014〕18号
索引号:2662593/2014-65397 生成时间:2014-11-10 15:20:33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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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力保障遂昌“东进西拓”战略实施,努力为遂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按照“项目推进到哪里,警务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县局决定,全面推行“项目警官制”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服务发展为目标,以“项目推进到哪里,警务跟进到哪里”为要求,以“项目警官制”为切入点,以主动警务为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灵敏情报信息,夯实工作基础,整合社会资源,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对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利用自身优势和职能分工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打击、优化服务、创新管理,主动与项目责任单位做好对接,及时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快速配合相关单位推进项目征迁等工作,全力确保2014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实现无障碍施工。将“项目警官制”打造成为我县公安工作的亮点和品牌。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排摸。按照“一个不漏、重点突出”的原则,切实强化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实地走访和滚动排查,及时排摸发现项目进场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和突出治安隐患。深入剖析矛盾纠纷的根源,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项目指挥部通报,全力防止各类矛盾碰头叠加、交叉感染、蔓延升级。对于施工任务重、政策处理难度大的项目要强化走访排查力度、增加走访排查次数和进行专题调研。

(二)进一步加强矛盾化解。建立与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开发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企业、施工单位的治安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联系制度,主动与项目责任单位做好沟通联系,有的放矢地开展各项服务项目建设的警务活动。对于在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常见的劳资纠纷、征地补偿、地面附属物赔偿、环境污染等矛盾,要采取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工作机制,进行彻底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及时掌控隐患苗头,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切实落实疏导稳控、宣传引导、化解处置等各项工作,确保矛盾解决在可控范围内。

(三)进一步加强打击整治。始终把强揽强包、阻挠施工、强卖强买等涉黑涉恶案件和侵犯企业权益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切实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违法必究、黑恶必除”,确保重点工程不因治安问题受阻,确保不发生涉及重点工程的重大恶性案事件。经侦、刑侦、网侦、特侦、情报、辖区派出所要整合资源,穷尽手段,通力协作,做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查证,第一时间打击,切实营造平安、有序的生产、发展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所涉及公安机关的有关行政审批与许可事项,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公安环节无障碍,最大限度地为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强化对项目责任单位的“创安”指导管理,指导帮助制定安全生产、治安防范、员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治安防范装备,配合做好保安人员的培训指导,全面提高项目责任单位的内保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项目警官制”是县局党委根据当前面临的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县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和我县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各警种、各部门要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将其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举措,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杜云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警官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治安大队,由谢斌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为毛金强。对于列入2014年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办法,各派出所所在辖区内的县重点项目,派出所所长为“项目警官”,联系局领导为联系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局的统筹安排下,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部门负责人和联系局领导的二级负责制。其中,部门负责人要自始至终、具体落实,联系局领导要高度关注、全程参与,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深入推进。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部门、各警种要正确处理好开展“项目警官制”工作与当前几项公安重点工作的关系,有序安排好工作进度。为确保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纪委要以项目责任单位的安全感、满意度为评判标准,切实加大督导力度,有重点、有步骤地对此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坚决避免走过场、作表面文章。对于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是没有及时打击处理和整治解决的要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明确专门联络员,定期搜集、汇总、研判、报送各类情报性、动态性信息,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有序开展工作。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建设计划、建设期限、建设进度、是否存在阻滞等)和公安机关具体工作情况,每个季度(在当季末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以文字材料形式报局治安大队,重大案(事)件、重大情况必须随发随报,并及时跟踪续报后续进展。

(五)强化宣传报道。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通过发布通告、群发手机短信、张贴标语挂图、拍摄专题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措施、进展和成果,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对行动中有影响力事项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争取全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大力营造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全力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浩大声势。

 

 

 

                                      遂昌县公安局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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