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遂政办发〔2014〕84号
生成时间:2014-07-24 10:40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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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明电〔2014〕5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的部署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目标强县富民、空间东进西拓、产业扬长补短、民生与时俱进、社会和谐幸福、发展科学持续”发展战略,打造“五美遂昌”,加快建设山区科学发展示范区。

二、重要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十分关键的五年,编制并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实现中央提出的“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阶段目标,即建党100周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意义十分重大。同时,“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水平,抓住机遇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五年。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落实省委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的部署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遵循发展规律,全面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刻把握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积极破解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出一个符合人民意志、反映时代特征、体现遂昌特色的“十三五”规划。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做好基础性研究、专题研究和综合性研究,为起草“十三五”规划《建议》和《纲要》提供基础支撑。

(二)起草形成“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十三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分别召开专家学者、企业家、老同志和有关部门座谈会,深入部门乡镇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形成基本思路。

(三)制定“十三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组织开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立项申报工作,提出“十三五” 专项规划编制体系目录。

(四)谋划“十三五”重大建设项目。在“十三五”规划思路研究阶段,同步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前期工作,及早谋划提出一批关系全局、影响力大、带动支撑作用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建立“十三五”规划项目储备库,7月底前上报省市发改委。

(五)研究提出需要纳入上级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各有关单位要抓紧研究提出需要纳入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并在7月底前主动与省市相关部门做好对接。

四、工作安排

根据规划编制程序以及省发改委的安排,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从2014年5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起草“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二)规划纲要框架形成阶段(从2015年1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拟定“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规划纲要形成和审议阶段(从2015年9月至2016年初)。主要任务是组织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经县委和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人代会审议批准后发布。

五、工作保障

(一)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十三五”规划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编制要求高。县级层面将成立“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适时成立相应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政治素质高、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落实规划编制工作。

(二)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分工协作。县发改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牵头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配合。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十三五”规划专项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其它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组织编制好各类专项规划。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共同编制好“十三五”规划。

(三)切实加强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注重统分结合,做好总体规划与国土、建设、环保等规划的衔接工作,促进“多规融合”。注重上下结合,积极做好与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的衔接,争取把我县的重大战略、重点项目、改革试点和政策诉求纳入上级规划。同时加强对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注重前后结合,在延续“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思路、目标和举措的基础上,结合“十三五”发展的新阶段、新特点,提出“十三五”发展的新任务、新措施,做好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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