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旅游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旅游行业体制改革;拟订本县旅游休闲产业的发展政策、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休闲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和检查。
2、负责全县涉旅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导乡(街道)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县”和“最佳旅游服务县”建设工作。
3、负责全县风景旅游资源的调查、规划、保护、建设、管理(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负责全县涉旅项目的前置审核;编制全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扶持政策,管理全县乡村旅游项目;负责全县农家乐的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及监督管理职责,参与农家乐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4、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推广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旅游商品开发;负责管理旅游涉外事务;负责旅游咨询及提供信息服务工作。
5、负责全县风景旅游业的行业管理、行业培训及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负责涉旅游定点单位的申报,归口管理旅游涉外事务。
6、负责全县旅游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风景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编制数
我委参照公务员编制20人,事业编12人。下属事业单位4个,(没有单独设立财务机构)。目前实有人数23人,无退休人员。
二、遂昌县旅游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遂昌县旅游委员会部门预算收入数为3299.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49.52万元,占总收入80.29%、其他收入442.46万元,占总收入13.41%、上年结转207.88万元,占总收入6.2%。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县旅游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数3299.86万元
1、基本支出:① 旅游管理与服务支出——行政运行346.79万元(C01人员工资经费、C02经常性经费);上年结转为30.69万元。合计支出数:377.48万元。
2、项目支出:①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99万元;上年结转为67.62万元,——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105万元;上年结转50万元。②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支出1650万元;上年结转为109.57万元。③城乡社区事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53.72万元。④农林水支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47.69万元;——生产发展72.4万元,——农业产业化项目0.37万元,⑤其他支出——规划及项目前期67万元。合计支出数:2922.3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商品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346.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社保、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项)199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专项合同款、国导、省导培训费用、农家乐安全培训费用、资料费、游客满意度调查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旅游项目开发、旅游宣传等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165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营销签订的合同款、推介活动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3、城乡社区事务(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453.72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项目奖励资金、政策扶持等支出。
(四)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经批准统一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按实列支,由县财政统一控制分配,未列入本年部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46万元,比上年下降25.8%,主要原因:我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条禁令”,“七个一律”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严格执行委接待审批制度。主要用于承担与旅游业务相关会议的接待任务;各大媒体的踩线、拍摄等宣传工作;接待全国各地旅游系统到我县调研工作、接待各招商引资投资商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6月6.39万元,比上年下降14.8%。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单位用车制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三、其他收入
2016年度的浙江省旅游专项补助资金以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发文为准;全县旅游基础设施补助资金以2016年度旅游项目实际推进情况为准;(以县政府下发的抄告单为依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遂昌县旅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