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报告
强化政治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在中国共产党遂昌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陈永军)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遂昌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以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的部署,总结2016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召开后,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在第一时间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全县纪律检查工作,县委书记毛建国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县委书记毛建国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学习领会,融会贯通,狠抓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县纪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依纪依规、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责任、严明纪律规矩、严把作风关口、严肃执纪问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化“三转”,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五美遂昌”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严明纪律,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把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好党的纪律作为首要任务。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纪委重要文件、重大部署,凝聚全面从严治党的共识。扎实开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对巡视组交办件办理情况进行重新梳理排查,对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名股级干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进行了查处。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苏村“9·28”山体滑坡灾后重建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开展专项督查行动9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的规定,对2起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通报曝光。
(二)传导压力,不断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协助县委制定《2016年遂昌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勤廉遂昌”建设、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责任分工》,实行牵头负责制和定期报告制,推动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全县8个重点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部门党委(党组)向县委全会和县纪委全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其余的分批次向县纪委常委会作面对面汇报。按季度对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实行公开并接受监督,强化对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跟踪督查。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对4起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对5名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追责。
(三)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能力不断提升。转变监督执纪方式,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厉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共受理信访举报270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4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9人,其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坚持抓早抓小,依托“清香茶苑”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及时开展约谈、函询、诫勉,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全年共开展信访督查67次,约谈党员领导干部46人,诫勉11人。
(四)狠纠“四风”,作风建设取得阶段成果。作风建设关乎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提醒教育常态化,全年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9000余条,切实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监督检查常态化,协助县委制定“执行力锻造行动2.0版”,开展作风建设“五整治”行动,深化群众问政进行时活动。全年共组织各类明察暗访28次,检查单位192家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处理党员干部7人,对17名违反“三局”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五)夯实基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巩固。针对农村干部作风不实、行为不廉等问题,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对全县20个乡镇(街道)矛盾较为突出的28个重点村开展巡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5件,梳理问题线索125条,移交涉嫌违纪违规线索28条,给予党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7人,追缴或收到主动上交款物共13.9万元,督促有关村及时发放土地征用及补偿款70.2万元。深化农村“三资”管理,进一步发挥村监会作用,不定期开展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乡镇、村两级财务逐项逐笔公开专项检查。
(六)强化监督,派驻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坚持边改革边实践,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履职方式。制定出台《遂昌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暂行办法》《遂昌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报告暂行规定》《遂昌县纪委派驻机构分片协作暂行规定》等文件,对派驻纪检组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规范管理。各派驻纪检组全年共督促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建立或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制度42项,开展廉政谈话1176人次,约谈提醒67次,处理党员干部52人。
(七)深化“三转”,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各项改革措施,严守省委“六个严禁”规定、市纪委“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承诺和县纪委“五个不让”的要求,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双学双争”、“归零翻篇”主题活动,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制度,全面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深化纪检监察干部“聚光台”建设,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制定《遂昌县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逐级签订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6名干部及时予以撤换和调离。
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主体责任落实存在上紧下松、层层递减问题;“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压力较大,党员干部违规参与“三局”现象仍时有发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还比较薄弱,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多发;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四种形态”认识不够到位,在理解和运用上有所偏差;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监督执纪问责的方法手段还存在不适应的地方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党委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在县纪委全体委员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社会风气逐步好转,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内政治生态焕然一新。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有以下五点深刻的体会:
一是必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要坚决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才能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输不起的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必须牢牢牵住“牛鼻子”,压紧敲实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基本职责,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党委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主体,更是工作主体,也是落实主体。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住关键环节,才能形成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
三是必须坚持挺纪在前,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考量,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也是管党治党的精准标尺,必须准确把握、善加运用。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才能使纪律真正成为丈量党员行为的尺子,避免造成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现象。
四是必须巩固深化“三转”,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三转”是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所在、形势所需,是纪检监察机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一场深刻自我革新。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不断巩固深化“三转”,咬定目标、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才能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行使好党内专责监督机关的职责。
五是必须坚持严管厚爱,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执纪铁军。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始终把队伍建设工作摆上党委、纪委重要议事日程,高标准严要求管理,选好配强,严管厚爱,才能始终保持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
三、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以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德规同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纠“四风”、严惩腐败,强化党内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深化“勤廉遂昌”建设,为争当“两山样板、双区示范”排头兵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全力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上级作出的决策坚决执行,上级禁止的行为坚决不做,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地。围绕对党绝对忠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全面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细化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创新督查方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把问责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作为执纪审查的必然延伸,对违反党的纪律规矩的行为敢于叫板较真,坚决以不落实之事问责不落实之人。
(二)加强监督检查,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改进党内政治生活方式,把平时掌握的领导干部“四风”和违反廉洁自律问题,或群众揭发检举核实的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交由相应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在生活会上对照检查、重点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严明换届纪律。认真排查梳理重要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审核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继续加强对“九个严禁”换届纪律和干部任职履新有关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迎来送往等问题。针对今年村级组织集中换届,要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主动靠前,从严把关,协助当地党委认真履行好政治责任,做到警钟长鸣,对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行为露头就打、发现就查,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重点检查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剿灭劣五类水专项行动、地质灾害治理等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在落实过程中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认真执行《关于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勇于担当的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容错免责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过失,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的发展氛围。
(三)推动改革创新,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机制
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整合行政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确保2月底前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把握好动态平衡,推动人员和工作的“全融合”。坚持内涵发展,科学设置组织机构,规范工作流程,创新组织制度,强化监督制约,促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完善巡察机制。继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充分发挥专项巡察的利器作用,进一步突出巡察重点,扩大巡察范围,创新巡察方法,对乡镇(街道)和县属单位开展巡察工作,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加大处置力度,对“问题干部”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置,提升巡察实效。
强化派驻监督。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及时总结好经验好方法,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严在平时,贵在坚持。要找准定位,对县纪委负责,及时报告廉情,认真负责调查处置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要牢固树立“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的意识,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四)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县纪检机关既要紧盯老问题,又要发现新动向,既要正风肃纪不松动,又要建章立制堵漏洞,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婆婆嘴”的常劲,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细里做,做到守正笃实,久久为功。要严肃查处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隐形“四风”问题,紧盯违反“三局”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通报曝光机制,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整治为官不为。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定期评估作风建设成效。加大对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工作劲头不足,安于现状,推诿塞责,不敢担当、不善作为等为官不为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问责追效力度,对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党员干部干事激情不足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损害群众利益的,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建立长效机制。要在“常”字上下功夫,健全问题发现机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精准查纠“四风”问题,形成深挖细查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联动督查机制,着力构建常态化督查、集中式检查、专项性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群众问政工作机制,加大问题整改督办力度,打造遂昌版电视问政栏目品牌。要在“长”字上下功夫,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构筑不想腐、不想违的思想防线。创新推进党性教育进理论中心组学习、进领导干部培训班、进党校课程“三进”工作。大力弘扬汤显祖廉政文化,把家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用权。
(五)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成果
践行“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和纪委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的行为,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要重在对小事小节敢抓敢管,敢于批评较真;第二种形态要重在抓早,在信访处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查等各个环节,坚持纪在法前;第三种形态要重在抓严,严格以“六大纪律”为尺子,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一律从严处理;第四种形态要重在抓狠,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推动政治生态明显好转。要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认真甄别违纪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置,做到治病救人、防患于未然。
严查腐败案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三类人,即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反映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四类违纪问题:一是查处匿名诬告、制造谣言、恶意诽谤等行为;二是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在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开发中谋取私利等问题;三是查处国有企业、基层站所人员内外勾结、中饱私囊问题;四是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行为不廉、办事不公、作风不正等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展示违纪违法人员的贪腐过程,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系统整理、充分利用忏悔录,在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发回原单位党委(党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增强反腐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探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形成各方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要有效行使国家监察权,充分发挥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大对问题线索收集、甄别、处置力度,加强对重大情况的分析研判,完善执纪审查工作流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等制度,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检验改革成果。
(六)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效
完善责任机制。积极构建“县级党委、乡镇(街道)党(工)委、村党支部”三位一体的责任机制,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把责任分解到每位干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要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实际行动破解基层信访“老大难”问题;强化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腐败风险降到最低。村党支部必须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拓展作风巡查。群众利益无小事,“微腐败”也能成为“大祸害”。要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的覆盖面,敢于在矛盾集中、风气“脏乱差”的村开展巡查,快查严处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农补助资金、村干部插手本村工程项目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大贪”以及行为不廉、办事不公、作风不实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对敢在群众“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的绝不放过,决不让离群众最近的党员干部危害群众,增强群众获得感。
注重源头预防。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工程建设、村务公开、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对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项逐笔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深化监管的同时要注重思想教育,加快推进“廉政文化进文化礼堂”建设,将廉洁法规、廉洁文化、家风家训纳入村规民约自治,推动基层干部群众学廉、知廉、倡廉。
(七)严格教育管理,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
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勇立绿色发展潮头遂昌铁军的决定》,坚决带头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带头履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承诺,坚决带头践行“五个不让”的要求。要巩固“双学双争”主题活动,开展“双创”活动,创新“纪检讲坛”、“微型讲课”形式,深化干部党性教育。要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干部培训机制,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提升干部执纪水平。要积极开展“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下基层讲党课”活动,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党章党纪的忠实宣传者,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捍卫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推动者。
完善内部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严格落实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程。严格保密纪律,决不允许跑风漏气。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规矩意识。完善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健全工作日志和家访制度,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开展每月书记谈心日活动,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交流互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不断增强队伍生机活力。
全面接受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执纪者更要守纪,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实现自我监督同接受法律监督、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严格工作程序。深化纪检监察干部“聚光台”,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受理举报投诉和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在阳光下生活。坚持有错必究、失责必问的责任倒查机制,对不负责、不担当的调整岗位,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对不忠诚、不干净的严厉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砥砺前行,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名词解释
1.“两山样板 双区示范”:“两山”,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双区”,即建设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双示范区”。
2. 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3. 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4. “三局”问题:指党员干部违规参与酒局、饭局、牌局。
5. 一案双查:纪检机关在执纪审查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
6. 四种形态: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7. “双创”主题活动:市纪委提出的在全市纪检系统开展以“创过硬队伍、创过硬业绩”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
8. 县纪委“五个不让”:县纪委根据打造纪检铁军的目标,提出“不让纪检干部形象在我们这里受损、不让执纪安全事故在我们这里发生、不让纪检事业在我们这里受阻、不让群众来访受在我们这里冷落、不让监督执纪能力在我们这里削弱”的工作要求。
9. “四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0. 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1. 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2.五个必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提出“五个必须”要求: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13. 七个有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指出的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
14. 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