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一、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林业和自然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负责制定适应自然保护区需要的各项管理制度,采取科学方法对自然保护区资源环境进行有效管理。
3.负责保护九龙山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协助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破坏区内生物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违法行为;承担护林防火具体事务。
4.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负责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
5.负责开展自然资源调查,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生态监测制度;负责开展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环境监测、科普宣传教育;扩大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6.在不影响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负责在 指定范围内组织开展参观、生态旅游和其它具有保护特色的活动,增强保护区自我发展能力。
7.组织和承接濒危物种的项目建设,开展濒危物种的保护、科研、繁育及开发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二、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875.01万元。
(二)关于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875.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5.26万元,占14.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8.08万元,占75.2%;其他收入91.67万元,占10.5%。
(三)关于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875.0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61.44万元、农林水支出15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3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04.57万元,占57.7%;日常公用支出86.68万元,占9.9%;项目支出283.76万元,占32.4%。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8.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58.0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4.22万元、农林水支出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37万元。
(五)关于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8.0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59.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02万元,占9.4%;卫生健康(类)支出39.47万元,占6.0%;节能环保(类)支出434.22万元,占66.0%;农林水(类)支出70万元,占10.6%;住房保障(类)支出52.37万元,占8.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5.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4.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4.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437.3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人员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124.0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70.11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经费支出等。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39.6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珍稀濒危植物九龙山榧的拯救与保护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5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房修缮支
出等。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2.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8.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2.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5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临时因公出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予以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95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工作调研等公务活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76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万元。
5. 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如有)
无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208(类)05(款)05(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208(类)05(款)06(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5.208(类)05(款)07(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6.210(类)11(款)03(项):指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7.210(类)11(款)99(项):指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8.211(类)04(款)01(项):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
19.213(类)02(款)10(项):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自然保护区等管理。
20.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