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云峰街道外聘法律顾问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外聘法律顾问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丽府法发〔2018〕13 号)、《遂昌县关于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委法发[2020]2号)等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建立外聘法律顾问责任清单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聘任条件
行政机关外聘的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具有2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或者具有5年以上经验的执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善于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熟悉社情、民情,了解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规则,热心行政机关法律事务和社会公共事业,具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七)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行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可以采用公开选聘或者推荐选聘等方式择优遴选确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聘用法律顾问。聘任机关应当严格审查拟聘人选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背景,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聘请;已经聘请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二、建立责任清单
聘任单位应当结合本地或者本单位工作实际,量化外聘法律顾问的责任,并在法律顾问聘任合同中予以明确。外聘法律顾问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涉及保密要求不宜委托的事项除外:
(一)“法律体检”。外聘的法律顾问应当全面掌握聘任单位的法律事务,重点梳理已发生的涉访涉诉案件,分析查找聘任单位履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依法履职规范要求,提供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的合理建议方案。每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二)走访坐班。外聘的法律顾问应当定期走访聘任单位,学习了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决策部署,参与聘任单位日常法律事务处理,沟通交流法律服务重点内容,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措施和方案。每季度上门走访不少于1次,坐班时间不少于1日。
(三)案件办理。外聘的法律顾问应当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和行政赔偿等案件办理。每工作年度案件办理数量由聘任单位根据案件实际发生量合理确定。
(四)咨询论证。外聘的法律顾问应当参与重大改革、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项目等论证,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五)法律审查。外聘的法律顾问可以参与重大项目或重大合同的洽谈;具体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行政机关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以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三、强化履职评价
聘任单位应当围绕外聘法律顾问在职责履行、执业规范、服务质量、纪律遵守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外聘的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考评。考评结果同时报送司法行政部门,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的依据之一。外聘的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评价总分为100分,每项考评内容扣分累计不得超过该项总分,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20分。年度工作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分以上不满90分)和不合格(不满80分)三个等次。外聘的法律顾问任职不满3个月的,不评定年度工作考评等次。
(一)职责履行评价(40分)
1.无正当理由缺席聘任单位通知参加的会议或者活动的,一次扣10分;
2.未按照聘任单位要求,对受委托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或者拟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及其他涉法文件,未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法律论证意见的,一次扣10分;
3.未在聘任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一次扣10分;
4.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聘任单位委托事项的,一次扣10分;
5.未按聘任单位要求提供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和行政赔偿等案件办理法律服务的,一次扣10分;
6.未按要求提供法律体检、学法授课、法制宣传服务和课题研究成果的,每缺一次扣10分;
7.未按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以及怠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酌情扣分。
(二)服务质量评价(30分)
1.受托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法文件经合法性审查后,仍存在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权限、内容和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未在审查意见书中提出修改或删除建议的,一次扣10分;
2.受托审查的行政机关合同经合法性审查后,仍存在重大法律、经济风险,未在审查意见书中提出修改或删除建议的,一次扣10分;
3.指导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纠错或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撤销的,一次扣10分。
4.法律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情形,酌情扣分。
(三)执业规范评价(20分)
1.未妥善保管聘任单位提供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凭据等资料,造成灭失的,扣20分;
2.未建立工作档案、未保存完整工作记录的,一次扣10分;
3.被聘任单位约谈后,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的,一次扣10分;
4.因办理法律顾问业务被投诉查实的,一次扣10分。
(四)加分项(10分)
1.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或聘任单位主要领导肯定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2.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做法或者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在全国、省级、丽水市级会议上交流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五)一票否决事项。具有下列事项之一的,外聘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遵守保密制度,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泄漏因担任法律顾问职务而知悉的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给行政机关或者相关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2.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的;
3.以法律顾问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或者对其他单位、个人施加影响的;
4.从事与其职业、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损害行政机关形象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5.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法律事务的;
6.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因不举证、逾期举证被复议机关纠错或者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撤销的;
7.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六)考核结果运用聘任单位发现外聘的法律顾问扣分达到20分的,应当对外聘的法律顾问及其所在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外聘的法律顾问应当在被约谈的5个工作日内向聘任单位提交经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书面整改报告。外聘的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考评结果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以优先推荐续聘。年度工作考评结果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聘任单位应当予以解聘,并报司法局。
附件:1.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表
2.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表
遂昌县人民政府云峰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日
附件1
云峰街道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考核分 |
尽职履职方面(40分) |
1.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任单位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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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聘任单位会议或活动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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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向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了解,对顾问工作办理不满意的,每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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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未提出一条以上专项建议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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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按时履行报告义务的,扣10分;报告内容质量较差的,酌情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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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顾问单位制发及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对顾问单位签订或执行的行政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对顾问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参与顾问单位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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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年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类业务陪训少于一次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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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方面(30分) |
1.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适用法律错误的,每次酌情扣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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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建议脱离实际、缺乏可行性的,每次酌情扣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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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交的法律意见、建议表述不清、逻辑混乱的,每次酌情扣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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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业方面(20分) |
1.顾问律师或所在律师事务所被投诉查实,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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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时接受与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相关的行政相对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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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擅自泄露在工作中接触的有关政府工作的秘密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的;(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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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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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或者招揽业务的。(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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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10分) |
1.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或聘任单位主要领导肯定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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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做法或者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在全国、省级、丽水市级会议上交流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
附件2
云峰街道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表
姓名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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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期限 |
顾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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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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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 |
1、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 (件) 2、参加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签订等工作 (件) 3、邀请参加会议或者事务 (次) 4、书面征求意见 (次) 5、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 (次) 6、参与案件及重大决策的研究讨论 (件) 7、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件) 8、提供法制业务培训 (次) 9、参与其他法律事项服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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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单位 考评意见 |
备注: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政府法律顾问考评情况报县司法局备案。
抄送:县司法局。
云峰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