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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源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能

索引号:2662809/2021-134472 生成时间:2021-04-06 16:49:53 发布机构:蔡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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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党委的工作职责: 

乡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是本乡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其主要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宣传和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实施。 

2、讨论决定本辖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等重大问题,组织领导广大群众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3、抓好党委自身建设,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和企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本辖区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选拔工作。 

5、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素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本辖区的社会稳定。 

6、负责领导、协调乡人大工作委员会、乡政府、乡政协工作组开展工作,支持和保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抓好人民武装工作,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领导,经常研究讨论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7、认真做好上级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8、联系电话:0578-8528601    电子邮箱:cyxdw@126.com 

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10、地址:蔡源乡下村33号,联系电话:8450001,邮政编码:323300。

(二)乡纪委的工作职责: 

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是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三大任务和纪检监察机关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党组织或党员违反党纪、败坏党风等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所受处分不服的申诉,维护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2、认真查处党内违纪案件。按照中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对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案件,进行立案检查,并按党员干部的批准权限,办理违纪党员的处分手续,发现同级党委成员的违纪案件线索,要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并配合上级纪委开展调查工作。 

3、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常进行调查分析,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规划,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党内监督、负责监督同级党委和所属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4、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认真落实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度。 

5、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6、承办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7、联系电话:0578-8528603 

(三)乡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乡人大工作委员会为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同级党委领导。 

乡人大工作委员会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组织本乡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 

2、组织代表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乡范围内的遵守和执行。 

3、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 

4、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本乡内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5、检查督促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 

6、做好本乡范围内的代表来信来访。联系服务等工作。 

7、主持本乡范围内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补选等工作。 

8、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9、联系电话:0578-8528616.

1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11、地址:蔡源乡下村33号,联系电话:8450001,邮政编码:323300。

(四)乡政府的工作职责: 

乡政府是县政府的正科级派出机构,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乡党委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工作。乡政府承担直接为农业、农民和农村服务职能。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 

3、按政府授权的有关要求,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包括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繁荣区域经济;负责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老龄退管、劳动和社会保障、人民武装、民政、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大力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5、配合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小街小巷和居民区的保洁、绿化、亮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村委会开展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按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举办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托幼养老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7、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开发建设本辖区内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8、对需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9、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10、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1、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12、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3、联系电话:0578-8450001 

1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15、地址:蔡源乡下村33号,联系电话:8450001,邮政编码:3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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