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水利局关于浙江省遂昌县柘岱口乡横坑坪萤石矿采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浙江大金庄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浙江省遂昌县柘岱口乡横坑坪萤石矿采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及《浙江省遂昌县柘岱口乡横坑坪萤石矿采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矿区位于柘岱口乡五星村横坑坪,地理坐标为东经 118°46′00″~118°47′15″,北纬 28°23′30″~28°24′30″,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工艺采用浅孔留矿法。属新建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年开采萤石矿15万t矿山项目,矿界范围45.31hm2。建设内容主要由选矿场、运矿道路、原矿堆场、废石堆场、平硐及平硐口场地、尾矿库及给排水管道等配套工程组成。工程总征占地面积9.3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4.52hm2,临时占地4.84hm2。工程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00万元)。矿山基建期2年。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施工时序、布置、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二)工程土石方总量为17.42万m3。土石方开挖总量8.50万m3 (含表土0.41 万m3);土石方填筑总量8.92万m3(含绿化覆土3.09万m3);综合利用自身开挖土石方6.24万m3(含绿化覆土0.41万m3);借方2.68万m3(均为绿化所需覆土);余方总量2.26万m3,生产期阶段性堆置于废石堆场,开采结束后全部运至地下采空区填筑。
(三)《报告书》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36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4个区:Ⅰ区-选矿场及原矿堆场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2.81hm2;II区-道路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52hm2;III区-平硐及废石堆场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16hm2;IV 区-尾矿库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4.87hm2。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项目建设中应对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施工时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为527.95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410.16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117.79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74880.0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生产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据实际开采原矿石销售额的0.8‰计征。
十、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深度,下阶段据此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在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应包含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
(二)在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落实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和进度的管理。
(四)应当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表。
(五)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应报我局备案,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如有重大变更应及时报我局审批。
(六)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自行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七)我局负责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你公司为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单位,对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
遂昌县水利局
2021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金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遂昌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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