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1年度高坪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遂昌门户网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高坪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浙江丽水市遂昌县高坪乡高坪新村麻洋,邮编:323306,电话:8306004,传真:830606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乡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通过遂昌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文件42件、政务动态2条。扎实推进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2021年度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也没有产生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合法性审核制度,做到合法性审查率100%。2021年截至目前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加快全省政府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依托遂昌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不断推动平台使用。
(五)监督保障。根据国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和任务,不断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我乡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建房)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巩固工作基础。在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规范日常管理。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加大“真公开”的力度。
二是持续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等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宣传,利用好新媒体和日常会议提高群众对本乡政策信息的知晓率;丰富公开形式,结合自媒体平台,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挖掘信息资源,提炼出公众需求大、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加大信息公开的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