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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工作总结

生成时间:2022-01-30 11:42:43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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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

提升行动工作总结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丽大气办〔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了《遂昌县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遂大气办〔20214以大气办为依托,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源头控制、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积极组织开展治气攻坚行动,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现将2021年我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一)空气质量现状   

20211-12,县城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空气质量优良率99.7%其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PM10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平均浓度分别为3ug/m313ug/m332ug/m319ug/m30.6mg/m373ug/m3,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位,全市排名第

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臭氧和PM2.5,污染天数主要集中光照强烈的夏季高温天气或冬季出现的大范围雾霾天气。同时,今年以来,我县城市更新,拆迁施工扬尘给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情况  

2021年1-12月,优良天数331优良率99.7%2020年遂昌县优良天数343天,优良率100%2019年,遂昌县优良天数343天,优良率100%2018年遂昌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6天,优良率98.8%2017年最高达94.4%,受O3指标影响,2018年有所回落,但比2016年增加1.7个百分点,PM2.5浓度逐年下降,比2016年下降了26.5%。

二、 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推动产业绿色转型。2021落实《2021年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丽经信投资〔2021〕20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经企业申报、我局初审,现推荐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申报丽水市市级绿色工厂。2021年11月,遂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拟申报浙江省制造业星级园区

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紧抓“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根据省、市下达的文件精神,我县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淘汰落后企业5家,截止目前已完成5家,完成率100%。以政策和规划指导“低散乱”块状行业整治,2021年需完成累计“低散乱”企业整治30家,截止目前已完成32“低散乱”企业整治,完成率106%。

3、深化涉气企业集群整治。目前已完成省级小微园评价2家:2021年7月,大桥科创小微园已被成功认定为省级小微园。2021年12月遂昌县绿色建材小微园拟认定为省级小微园。

(二)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4.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十三五”以来,我县天然气供应总体平稳,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截止2021年11月底,新建市政中压管道16公里,累计建成约65公里。新增工业用户4家,公建用户3户,居民户数658户,累计通气工业用户42家,公建用户9户,居民户数2082户。2021年1-11月,全县累计用气量达7900万立方,预计全年用气量将超8500万立方,同比增长15%以上。

5.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2021年,我县煤炭消费总量年度任务要求控制在3.8万吨以内,截止到2021年11月底我县煤炭消费总量3万吨。由县发改局牵头,联合环保、市监、乡镇等部门多次组织相关部门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燃煤设施大排查,对已淘汰改造燃煤锅炉进行现场复查,尤其是改造为生物质的锅炉,未发现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现象。

6.开展锅炉综合整治。截止目前,全县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列入全省“五炉”系统内的燃煤锅炉均全部完成淘汰改造,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2021年全县无新增燃煤锅炉。

)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7.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治理。“清新园区”建设为载体,完成开展新一轮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及企业集群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继续开展臭气异味治理,降低臭气异味源头排放,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明显减少工业臭气异味排放。我县2家企业顺利完成臭气异味治理(分别是:新杰铸造、荣凯科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021年需完成清洁生产任务为12家,1-12月已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企业12完成率100%

8.加强 VOCs 综合治理。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出台“十四五”VOCs 治理专项方案,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橡胶、喷涂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2021年需完成VOCs治理项目4个,现已完成企业VOCs治理项目4个(分别是:国盛工贸、胜杰橡胶、遂金复合、其中星宇旅游采取源头控制,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了VOCs排放)。

9.开展特色行业 VOCs 治理我局于2021423全县喷漆汽修企业下发《关于印发〈遂昌县汽修行业水性漆源头替代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大气办〔20213),5家汽修厂已于202112月完成汽修行业水性漆源头替代整治工作(分别是:万胜小车修理厂、凯通汽车维修、艺丰汽车快修、合顺汽车修理厂、众诚汽车服务)。

10.加强工业炉窑整治。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

煤焦油、生物质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能源以

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2021年需完成工业炉窑整治任务4家,1-12月已完成工业炉窑整治4家(分别是:晓宇墙材、昊昌特材、聚仁新能源、汇金有色)

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战役

11.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机动车、船舶,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5辆,并已投入运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加大公共资源整合力度,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印发《遂昌县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十四五”布局规划》。新增充电站3处,充电桩90个,其中金溪第三期公交充电站10个,水阁路新客运站72个,开元酒店地下停车场8个,超量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1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2021我县36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上牌登记;并完成遂昌县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和淘汰柴油货车更新力度,加强与相关企业、车主联系,宣传淘汰补助政策,鼓励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2021年,我县超额完成柴油货车年度淘汰指标28辆的任务(实际淘汰39辆),为净化我县空气质量提供坚实交通力量;对企业场内 56 千瓦以下中小功率机械,完成新能源替代,2021年需新能源替代任务6辆,1-12月已完成新能源替代6辆。对1家公司未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信息,违法施工作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千元人民币。

13.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和燃气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中的 6a 阶段标准;继续推进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联网,2021年需完成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联网任务200辆1-12月已超额完成320辆;已完成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M)站2家建设,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检测站(I站)与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M站)完成数据连通,已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在县财政大力支持下,在云峰龙板山新建机动车尾气遥感黑烟抓拍监测设备,现已投入使用。

14.提升燃油品质。保持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质量抽查频次,实施运输船舶燃油质量监管,县交通局湖山码头进行燃油质量抽检,结果合格。县市场监管局组织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无合法来源证明成品油、流动加油车及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其中不合格案件1件,无合法来源案件5件

)强化城乡面源治理

15.加强扬尘综合管理。我局牵头,2021420日下发《遂昌县2021年城区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实施方案》,联合县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我县拆迁工地扬尘污染开展常态化巡查。截至202112月底,共开展160次拆迁工地扬尘污染现场巡查,现场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降尘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各类施工(拆迁)工地等七个 100%”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加强自动冲洗、自动喷淋、雾炮、洒水等扬尘防控作业,已建立1个道路扬尘监控点位并联网。

全面落实城市道路保洁质量标准,大力提升环卫机械作业化水平,加强各类道路清扫保洁与雾炮车、洒水车联合扬尘防控精细化作业。2021年我县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1%;创新洒水机制,每天实行巡回洒水降尘,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特殊地段洒水次数;加强路面冲洗巩固降尘,人机结合清扫路面,并安排高压清洗车对城区街道以及河道游步道进行循环冲洗,降低道路扬尘,提高城区环境整洁。

县综合执法局加强对渣土运输车的管理,渣土以及砂石、水泥等运输车辆要实现密闭运输。一是成立机动分队,主抓渣土运输。成立妙高中队机动分队,专职负责县城区内渣土运输管理。根据《遂昌县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办法》及行业自律准则,对重点工地、重点路段进行常态化高频次巡查,杜绝渣土运输抛洒滴漏。针对夜间工地施工、渣土偷倒等问题,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推动渣土运输管理、日常巡查整治等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积极引导,公司化运营。引导成立了9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配备环保U型车183,各渣土运输公司管理制度上墙、渣土车辆配备GPS定位监控系统。三是源头管控标化管理。执法、建设不定期开展工地标化管理检查执法工作,已累计开展工地检查130次,殡仪馆等3个项目工程未落实7个100%进行立案处罚。交警大队、交通局制定“工程车运输行业自律6条”(包括安装GPS定位监控系统)并召集9家运输公司和在建工地项目负责人召开了工程车运输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运输公司和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车运输行业自律6条”进行运输并开展不定期联合整治,重点打击超限超载、滴撒抛漏行为。截止目前,滴撒抛漏、扬尘污染立案查处55起,处罚金额177230元。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渣土消纳行为,防止随意倾倒渣土造成安全隐患,出台《遂昌县工程建设渣土规范消纳方案》,要求坚持提前报备、源头管控、规范消纳、联合执法原则,建立渣土消纳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渣土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

16.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根据我县东城新区环境综合整治大提升要求对遂昌县云峰镇徐岙村徐建筑用花岗岩矿积极开展矿山整治,配备洒水车1台,炮雾机2台,粉尘监测仪1台,生产期间定期冲洗滞留在采掘作业面、场地、机械设备和绿化植物上的粉尘,并定时洒水降尘措施。按绿色矿山创建要求,坚持“边开采,边修复”,实施生态修复,对道路两侧、可绿化的场地进行绿化。顶部宕面边坡喷播面积3400平方米,播撒草仔10000多平方米,植树2000余棵,绿网覆盖20000平方米;对遂昌县云峰镇洋浩口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矿区道路全面实现硬化,设置拦截水沟,路面定期洒水降尘,道路两边可绿化区域进行植树绿化,沿溪围栏220米,绿化面4000平方米 ,树木3000余株,覆盖裸露宕面7000平方米,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从上至下进行裸落剖面生态环境恢复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方案预留边坡和台阶,实行生态修复动态化;2021年完成了湖山莹石矿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工作。

17.严格露天焚烧管控建立健全露天禁烧工作机制,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禁烧专项巡查,落实乡镇(街道)制止露天焚烧的法定责任。30个高空瞭望监控点,覆盖全县各乡镇(街道),建立乡镇(街道)、村(居)、小组三级联动的禁烧责任体系,落实乡镇、村干部、护林员为主体的巡查网格557人,依托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实现对禁烧巡查、发现、处置全闭环。今年以来,各网格点已发现、制止秸秆焚烧256起。以高速、高铁沿线周边为重点,完成“蓝天卫士”秸秆焚烧3个视频监控点位建设并与市级联网,严格落实“发现-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制度;截止12月底年平均处置率达到 60%以上;2021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预计96.02%,超额完成95%的任务

18.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借鉴丽水市、龙泉市等地餐饮油烟整治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遂昌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24小时餐饮油烟投诉举报制度。餐饮油烟整治小组逐户摸排登记,并依托多平台开展多样化餐饮油烟宣传。共摸排餐饮单位431家,发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8份,处置餐饮店油烟投诉举报案件40余件,发放《遂昌县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告知书》500份,宣传手册1000余份。同时每季度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对禁燃区餐饮店进行回头看,确保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全安装,正常使用并定期清洗。

19.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我县已于2019年1月1日始全面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遂昌县人民政府发出《遂昌县人民政府通告》[2018]6号、《遂昌县人民政府通告》[2019]4号的规定,公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违反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等。2021年以来,县公安局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12起,行政处罚13人。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

20.打好夏秋季O3 阻击战。强化季节性O3污染应对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合成革、纺织印染、制鞋等为重点行业,完善 VOCs 强化减排正面清单分区分类分时精准采取强化减排措施,将有关 VOCs 强化减排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对照新发布的各行业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一批改造提升项目。建立健全 O3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

21.秋冬季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完成攻坚目标和任务措施。持续推进VOCs 深度治理、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治理、柴油货车和船舶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

三、存在问题分析

(一)秸秆焚烧。一是露天焚烧执法难度大。多数发生的秸秆焚烧面积较小,时间短,等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已焚烧完毕,难以固定当事人。此外秸秆焚烧违法主体多为年纪较大人员,部分甚至言语不通,沟通困难,且处罚金额较大,导致执法难度大。二是综合利用有待提升。部分偏远山地秸秆,运输处置不便,群众无法处置秸秆,只能沿用老办法焚烧还田,且部分秸秆利用项目进度较慢,综合利用难度大。

渣土运输管理。一是车辆型号标准未统一,极易形成恶性竞争。因行政单位无法对渣土运输车辆型号规格进行强制规定,导致目前渣土运输车辆型号规格不一,利益驱使企业加大车辆型号,造成利益悬殊,致使公司间恶意竞争。二是渣土固定消纳场所尚未落实,难以实现治标治本。我县无固定渣土消纳场所,建设工程产生的渣土一般按照“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原则,主要由建设或施工单位委托运输企业自行寻找消纳场地处置,且寻找的消纳场地多数不符合审批要求,导致“随意乱倒”的现象时有发生。

)企业环保意识淡薄。部分企业扬尘防治工作标准不高,重视不足,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当前各级环保督查的高压态势下,个别企业仍心存侥幸心理,片面追求工程进度,对扬尘防治工作漠然视之。如围挡不设置或不符合要求;车辆出入口出不设置自动冲洗装置;无扬尘监控设备;场地道路不硬化;裸土不覆盖等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基本措施都未落实。 

)建筑扬尘防治投入不足。部分建筑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不愿加大扬尘防治经费的投入。如一些项目用人工冲洗代替自动冲洗,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单一。现场监管人员力量薄弱,与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管工作开展,人均监管面积较大,现场监管方式单一,多为事后监管,事前和事中监管不足,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秸秆资源化利用衍生问题。近年来,我们在秸秆资源化利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碰到一些新矛盾,如秸秆连年还田以后的农田病虫害上长问题、秸秆收集难(山区大部分农田机械无法进入)、秸秆利用配套机械的寻找替代问题。

)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加油站等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监管执法,抓好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及加油站综合整治等重点难点工作,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起步较晚。尤其是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基层环保分局在人员力量簿弱,资金装备短缺,未建有机排机构,在任务重标准严的情况下,很难兼顾。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

1.力争PM2.5浓度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2.依托智慧环保平台,利用高科技手段,对露天秸秆焚烧实施精准管控。

3.全域工业企业实现天然气供热或集中供热。

4.全域餐饮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施在线数据实时共享。

5.全域施工工地严格执行“7个100%,重要路段或城区内安装扬尘监控设备,杜绝扬尘污染。

6.强化加油站油气回收及开展第三方监测。

7.强化矿山扬尘治理。

(二)继续深化污染减排工作

尤其是氮氧化物、VOCs减排。

(三)深化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工作

1.尤其对企业产污环节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及VOCs废气的收集处理。

2.深入强化企业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3.开展重点行业(化工、铸造、涉VOC行业)污染整治

(四)强化机动车尾气监管

1.县域出口增设遥感监测、黑烟抓拍设备。

2.县域内所有柴油车安装OBD设备,并与环保联网。

3.依托遥感黑烟抓拍系统,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上路柴油货车及入户抽检,对尾气超标车辆实施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纳入信用体系进行高压监管。

(五)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1.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限行区域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

2.持续对县域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登记上牌,并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

(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深入研究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强化响应及应急减排措施。

(七)加强部门协同

依托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平台,加强协调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八)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

1. 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大力宣传正面报道,打击各类环环境违法行为

2. 充分发挥学校、乡镇、村、队网格员作用,让生态理念深入人心。

3.加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的生态氛围。

 

 

                                                         遂昌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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