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昌县统计局党组关于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中共遂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要求,现将我局2021 年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落实报告制度的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相关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工作相关要求。
遂昌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和综合统计科,下设参公事业单位遂昌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事业单位遂昌县统计信息中心
1.遂昌县统计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行政编制数5个,实有4人。编外用工核定计划2名,实有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股级领导职数2正0副;实配科级领导1正2副,股级领导2正0副。
2.遂昌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参公事业编制数8个,实有6人;核定股级领导职数1正2副,实配股级领导1正1副。
3.遂昌县统计信息中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事业编制数5个(含银行编制1个),实有5人。核定股级领导职数1正1副,实配股级领导1正1副。
二、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2021年度遂昌县统计局无重大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情况。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遂昌县统计局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相关规定,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均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机关和事业人员的选人用人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遂昌县统计局每月按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信息维护工作。
(三)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遂昌县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遂委办发〔2019〕23 号)开展编制工作,并根据“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梳理机构编制和内设科室的岗位职责,做到权责一致。
(四)在权限内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2021年,遂昌县统计局申请使用行政编制0个,参公事业编制2个,事业编制3个(含银行编制1个),均按流程进行机构编制事项报送批复。其中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实际录用事业人员2名;交流调动事业人员1名(银行编制);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计划招考岗位2个,共2人,使用参公事业编制2个。晋升三级主任科员1人。
(五)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以及所涉问题整改情况
遂昌县统计局不存在相关违纪违法行为,无相关问题需要整改。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一是明确工作流程,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数量。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调配、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运行机制。
二是重视权责一致,管好编制资源。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需求设立岗位,反复梳理自查岗位职责,做好定期数据比对和信息更新。
三是注重能力提升,确保工作实效。积极组织学习最新的机构编制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及时开展业务能力培训,与其他部门举行学习会,交流机构编制工作经验,做到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相互监督。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联系人及电话:林志浩 1785818713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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