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9日作出的“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承诺备案意见的公告(浙江遂昌鑫丰工贸有限公司鑫丰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2023年10月9日作出的“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承诺备案意见的公告(浙江遂昌鑫丰工贸有限公司鑫丰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案时间 | 批复文号 | 原文链接 |
1 | 浙江遂昌鑫丰工贸有限公司鑫丰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 | 2023.10.9 | 丽环建遂备[2023] 6号 | 见附件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8-8529721/8529708 联系地址:遂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 357 号)4楼F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区4005环保窗口
|
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丽环建遂备[2023]6号(浙江遂昌鑫丰工贸有限公司鑫丰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pdf
建设单位自行公开的链接: https://www.eiabbs.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04806&ext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