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遂政办发〔2023〕3 号)和《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3年8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议通过,决定县市场监管局宣布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 11月16日起施行。宣布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2021年遂昌县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方案》的通知 | 遂市监发〔2021〕22 号 |
2 | 关于印发《2021年遂昌县农村家宴“阳光厨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 遂市监发〔2021〕23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