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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遂昌县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环发〔2023〕56号
生成时间:2023-08-29 11:04:58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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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遂昌县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昌县经济开发区,局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遂昌县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关于遂昌县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县工业园区情况,现将2023遂昌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曾晟旻18268833761733761(浙政钉)

 

附件:12023遂昌县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

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22023遂昌县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问题清单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2023815

 



附件1

 

2023遂昌县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

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从严推重大生态环保督察清单问题整改,着力补齐我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全面开展我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紧紧围绕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关于遂昌县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全覆盖、无盲区为目标,以大起底思维全面开展我工业园区涉水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加快补齐园区生态环境治理短板,有效避免同类问题发生。

二、排查内容

重点聚焦工业园区内雨水、污水、废水等内容开展全面排查(包括工业园区以外重点涉水企业)

1.工业园区内企业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超标排放情况。

2.工业园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的雨水口、排污口或纳管排污口水质是否存在超标情况。

3.工业园区内企业是否存在环保手续不全、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落实不到位,违反《浙江省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行为。

4.工业园区内配套污水处理厂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超标排放等情况。

5.工业园区内以及企业厂区内是否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的情况。

6.工业园区内污水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等情况。

7.工业园区内是否存在雨水、污水管网破损未修复情况。

8.工业园区内企业环保设施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2386日至831日)。

8前,园区企业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报送遂昌县生态环境执法队曾晟旻处,联系电话:18268833761733761)。

(二)抽查督查(202391日至930日)。

9月,开展问题整改专项抽查工作。对排查上报的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成效和进度进行督查督办;对新发现的问题出具督办意见,责令限期落实整改。

(三)跟踪复查(2023101日至1130日)。

10月,对各地前期排查上报和抽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梳理复核,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作为被动发现问题纳入七张问题清单进行管理,推动问题整改销号。

、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标对表整改。要实行挂图作战,定人定责定时限,要靶向发力、全力整改、细致验收、规范台帐、及时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做深做细监督。各单位要加强横向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督促问题整改。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要强化社会舆论监督,鼓励群众与媒体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参与关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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